文/顏擇雅
1. 所有藝文創作形式中,我一直認為劇場是面臨競爭最少,因此進步動力最小的。張大春,駱以軍寫小說,在書市上要面臨Alice Munro等當世諾貝爾大師,或契訶夫、曹雪芹、張愛玲這種長存經典的競爭。魏德聖拍電影,不只要跟好來塢大片搶院線檔期,觀影者在評估其成就時也會拿柯波拉、小津安二郎這些大師做評估標準。古典音樂現場演奏的欣賞者家裡都有名碟收藏。就只有劇場,不只名導名作絕少來台演出,也很少人去百老匯或倫敦親眼看過 「摩門經」、「漢彌爾頓」、「戰馬」這些得獎票房大作。因此,台灣人在看紙風車、賴聲川作品時,根本沒比較基準。
2. 更糟的是,台灣缺劇評,票房主要靠宣傳和企業贊助。不像英美,一齣戲要先半價預演 preview 多場,由劇評定票房生死。
3. 再來是表演場地太少,又掌控在公家單位。政府掌控的也不只是場地,還有補助金。於是劇團負責人都很重視政商關係,很在意資源分配。賴聲川因為夢想家被罵時,他很不平,因為是政府三拜託、四拜託捧錢求他接案的,要不然他根本不想。我相信他的說法,問題是一個藝術家若不是為了政商關係,為何要浪費寶貴時間精力從事他不想要的創作?
4. 大環境如此,賴聲川會因夢想家而名聲掃地,紙風車會因為就職表演而被發現內容貧弱,只是剛好而已。
5. 我也不知台灣可以如何建立劇評文化。但至少最近威秀影城在進行的「英國國家劇院現場」可多多舉行,大家進電影院多看一些外國名導名作,從此可拿較嚴格的標準來檢視本土作品,不會再被宣傳與兄弟義氣互捧牽著鼻子走。
(本文作者為文化評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