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宗日前表示,父母為了端正紀律,可以打孩子以為懲處。他強調,要能原諒,也要懂得在不傷孩子勇氣和尊嚴之下「堅定糾正」。媒體使用英文spank,意指掌摑,主要是打屁股。教廷稱,教宗是要「協助孩子成長和成熟」。
天主教的「體罰論」,多年來遭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批評。《兒童權利公約》明文規定,應採取立法、教育等一切措施保障兒童,免於任何形式的身體或精神暴力。去年該委員會建議教廷修法,明令禁止體罰,並在全球天主教學校落實。
二○○二年英國也接到聯合國建議,要求廢止允許父母掌摑孩子的法律。美國法律也允許打孩子,只要打得「合理」,並且有十九州的法律允許學校打板子。
打得「合理」該如何定義?若以打得輕重來看,沒有一定標準;若以打的部位來看,教宗說他有次會見一對父母,父親說:「我有時不得不給孩子巴掌,但從來不掌臉,避免羞辱孩子。」教宗說這樣極好,那位爸爸「了解什麼叫尊嚴,他必須罰一罰孩子,但做得正確有理」。
去年教廷給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書面答覆說,據教會綱領,父母「應能匡正子女的不當行為,匡正方式是對這類行為加以確定但合理的後果,並考慮孩子有無能力將這些後果理解為糾正。」
體罰容易與懲戒、管教混為一談。體罰除了對身體造成傷害,還包括心理傷害,造成恐懼等。懲戒包括剝奪權利,或是以法律為之,如記過、申誡、開除等。管教是教師的義務之一,使學生的品德與行為向上提升,方法包括輔導、獎勵、管束、懲罰等教化措施。
少數觀念偏激、情緒容易失控的父母或教師,會採取過當的體罰,但多數成年人會拿捏分寸。梵蒂岡新聞室神父羅西卡指出,誰不曾罰過孩子?誰在成長過程中不曾被父母罰過?「看看教宗怎麼和孩子相處,看他的身影和姿勢表情,其理自明!」
現代社會的權利意識高漲,人們不再容忍各種不當、不正義的行為,出現「零容忍」主張,指不容質疑或妥協的法律規定,只要違反就須接受嚴厲制裁,毫無保留餘地與迴旋空間。
非核家園是對核能的零容忍,其他還有零酒駕、零死刑、零汙染等,在教育領域就是零體罰。一般來說,學校對學生的違禁行為多予容忍,期望透過教育,導正偏差概念與行為。體罰至過當程度,屬少數例子。
近年美、加校園暴力、犯罪頻傳,受害對象擴大到老師,已到了必須立即阻止的地步,「零容忍」政策在校園應運而生。學生違規便立即遭到制裁,包括禁止上學或退學處分。
瑞典是第一個立法禁止體罰的國家,如今已有三十多國跟進。但有瑞典專家認為零體罰作法過當。精神病醫師厄柏哈特說:「某些方面來看,瑞典小孩真是沒教養。」一九七九年通過的體罰禁令,已擴大成禁止任何糾正小孩的行為,矯枉過正。
厄柏哈特指出:「瑞典父母試圖太過民主,他們應該要像父母,做出決定,而不是處處迎合孩子。」許多公司有一些「零容忍」規定,瑞典縱容式教養方法,讓年輕人無法為成年生活做好準備。
教宗的「打屁股」與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可以提供大家考的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