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郁美
《華嚴經》另有一饒富趣味之處,即是佛的放光說法。
聖者之「光」為宗教界的共通特質,因為它代表了驅逐黑暗、指引方向、身心安頓與追求聖潔。
佛教經典中記載佛、菩薩都會放光,據唐‧華嚴宗法藏大師的見解,放光的目的有四,分別是:現相表法、驚起信心、照觸救苦、集眾遠召。
意思是說:佛菩薩現此瑞相是為了表達法義、喚醒眾生起信心、讓眾生沐浴在光輝下諸苦得以解脫,以及集會之前放光以召請大眾前來聞法。
《華嚴經》中毘盧遮那佛共有十次放光,恰符合本經宣揚「十」義(「十」有無盡、圓滿之寓意)。
然而為何放光?是法藏所謂四種緣由之一嗎?並非如此。由〈如來現相品〉之一段菩薩與如來的問答可見端倪:
(菩薩問):「云何是諸佛地?云何是諸佛境界?……唯願世尊,哀愍我等、開示演說……」
(接著,佛放光)爾時世尊知諸菩薩心之所念,即於面門眾齒之間,放佛剎微塵數光明。(卷六)
菩薩一連問了十八個重要問題,如諸佛境界為何、佛之三昧為何、光明為何等等。如來什麼話也沒說,只是放光。
讀者反覆尋找答案都不得其果,這是為何?原因就在於:「光」即佛的語言、佛的回答。這是本經與他經最大的不同處,明白了,佛於定中召開華嚴法宴的奧妙,即可豁然開朗。
佛之證覺內容本就是不可宣說的無上奧祕,此奧祕唯證悟者(如來、登地菩薩)能解。這就像兩個電波頻率相同者是可以互相接收、毫無障礙;但對電波頻率不同者可能就永遠無法產生交集。
因此在本經中,佛幾乎不開口說話,「主講者」反而是菩薩,他們沐浴在佛之萬丈光芒下,各個歡喜讚嘆,各個「說」了許多。反倒是佛,「以光說法」才是他的宣揚、教化之方式。換言之,「光」是佛與菩薩共同的交集、溝通的管道。
然而為何佛以「放光」代替回答?何以不採取吾人所熟知的世俗語言?下次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