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健豪(任林教育基金會諮商心理師)
前陣子新書《愛的大小事2》發表會,我問了現場朋友一個問題:「你愛你的孩子嗎?」幾乎所有人都舉手了;當我再問:「那你的孩子覺得你愛他嗎?」有些人開始遲疑。畢竟親子間難免有齟齬,不知道孩子是否明白父母的舉動是為他好;而這樣的為他好,他又是否能感受到「愛」。我觀察許多親子間的衝突,就來自這「愛的差距」。
曾有孩子跟我分享,當他沒有整理房間,爸媽把玩具統統丟掉的那一刻,他嚎啕大哭,覺得爸媽一點都不愛他,不然怎麼捨得把他心愛的玩具統統丟掉?
我想起自己三年級時,有一次老師不在,講話被風紀記了名字,後來被老師罰在頂樓青蛙跳,隔天,我的雙腳好像不是屬於自己的。那一刻,在我心中一向慈愛的老師變了樣,我覺得她是壞老師,我討厭她!
而愛真的是很奧妙,難以定義的。怎樣叫愛呢?是不是只要孩子覺得好,就是愛了呢?但那不過是讓孩子予取予求,只會養大他的自我,那是溺愛,不是愛!
那,到底什麼叫愛呢?
回過頭說,那個孩子跟三年級的我,其實都知道自己錯了,但為什麼還是這麼氣大人?因為,「被愛」的感受,其實是來自「理解」和「關懷」。
就像那個孩子,雖然爸媽是為了教導他整理自己的房間,但用丟掉東西的方法,不顧他的感受,只會讓孩子感覺「不被理解」與「不被在乎」;就像我平常都很乖,但老師那次的處罰特別嚴厲,好像完全抹殺了我平常的表現似的,因此難免心中有怨。
所幸,愛恨有時只是一種暫時的感受,不是恆定的,如果用經濟學的角度來說,那就是加加減減吧。就好像隨著之後的相處,我還是覺得老師對我很好,還是很關心我、喜歡我的,心底微微的不平與埋怨,也就隨風淡去了。但不是每一段關係,都有機會「收支平衡」的。
比如那孩子,因為多次經驗到這種不被在乎的感覺,於是在心底有了「我不被愛」的結論。更糟的是,我們在成長過程中,是透過外界反應建立自我形象;於是,這孩子覺得「我是不好的」,所以,「我不值得被愛」。我相信,他父母的出發點絕非如此。
這問題主要來自世代的差異,過去傳統的教養觀,著重教孩子「行為」,較不在乎孩子內在「感受」,也比較威權,認為大人都是對的。很多父母常感嘆說:「以前父母也是這樣教我們的啊!」沒錯,我們的確是這樣的長大的,但細細回想,我們身上是否也因此留下了一些傷痕?
我有個男性朋友,青少年時,父親因為希望他有個男人樣,竟直接給他一個巴掌。雖然朋友後來並不恨父親,但為了當個男人,他不再哭泣、不敢展現自己的脆弱,而這些,其實被認是造成當代男人心理不健康的因素之一。
所以,我想問問身為教養者的朋友們:「你有沒有被愛過呢?」帶著了解和關懷的教養,我們教會孩子的,不只是行為規範,還有理解並懂得愛與被愛的完整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