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所熟悉用以衡量一個國家富裕程度或開發階段的常用指標,是國民生產毛額、國民生產淨額、平均每人所得等。但是隨著經濟發展、社會變遷、科技進步等,在客觀數據之外,從較為抽象的:國民感受的幸福程度、滿足感,安全感等主觀指標來表示。衡量國民所感受到的幸福程度如何,雖然有人早就想到,但是直到不丹王國將此概念化的想法,量化為量化指標體系,才引起各國的重視,陸續提出屬於自己的幸福指數,以向世界展示幸福快樂的程度。使國民幸福成了政治、經濟之外重要的議題。
從近年來看美國、加拿大、澳洲、法國、英國、中國大陸和國際經濟合作發展組織,都開始建立幸福指標系統;一方面作為施政方向的參考依據,一方面可供了解他國人民對幸福程度感受的情況,和自己國家在國際上的地位。
我國行政院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社會統計科,亦編制有「國民幸福指數統計」,包括客觀幸福福利分數和主觀幸福感分數平均值兩部分。客觀幸福福利分數是根據國際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公布之美好生活指數,將各縣市指標原始數字轉換而來。分成物質生活條件和生活品質兩部分,前者包含居住條件、所得與財富、就業與收入。後者包含社會聯繫、教育與技能、環境品質、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健康狀況主觀幸福感、人身安全工作與生活平衡。
幸福指數雖然為今日各國普遍採用為衡量人民幸福程度,做為比較各區域或國家間幸福程度高低的標準。但是當個人面對逆境時的心理韌性、適應性及文化規範,都可能左右了主觀指標。所以當我們衡量人民的真實生活水準時,應將總體經濟和社會的各種情況,與之綜合考慮。不必一一列舉各項指標的數字,我國的幸福指數,在客觀指數,客觀與主觀指數近年來都逐年下滑,在與各國比較時其順位亦向後移 。
民眾對多數經濟指標可能都很陌生,但對失業和薪資所得都極為關心。失業是代表沒有工作也就沒有薪資所得,生活水準降低、使人氣憤沮喪,貧賤夫妻百事哀而常生口角,孩子也非行連連,房貸付不出,卡債無法償還,生活品質當然談不上了。
失業固然表示沒有所得,但既使沒失業有工作,可是若所得偏低或者長期停滯,甚至若以實質所得而言,薪資不升反降,表示薪資所得已無法過讓人滿意的生活。實質薪資所得的降低,非但左右個人與家庭的生活, 且對社會福利,社會治安、教育水準社會和諧與文化發展都有極大的影響。
有關幸福指數與失業及薪資所得的研究,正方興未艾,日前《台灣銀行季刊》刊有〈台灣幸福指數與經濟社會因素之關係〉證實失業率對幸福指數的關係是負相關,薪資所得高低與幸福指數關係是正相關,所以若提高國人的幸福感,無論在實質的生活面,還是在幸福指數的數字和國際排名的順位上有較好的表現,都應以振興經濟,促進就業,提高薪資所得為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