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用電 330度內不漲

陳忠賢 |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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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秋老虎發威,電力吃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預計第一階段將先處理綠電自由化,並研擬保障每月三百三十度以下的基本民生用電不漲價。圖/林俊良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攸關電業自由化的《電業法》修正草案,昨天行政院會通過,將分兩階段修法,第一階段處理再生能源自由化,以及台電轉型為控股母公司,進行廠網分工;第二階段推動電業自由化。經濟部能源局表示,修法後研議保障每月用電三百三十度以下基本民生用電不漲價。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指出,規畫在發電端採「綠能先行」為原則,第一階段修法通過一到二年半內,將完成開放再生能源發電業,可直售給顧客,或透過台電躉售、代輸電力;也將開放傳統發電業自由化,但其電力只能全部販售給台電,且須符合電力排碳係數管制與備妥備用容量。

在輸配電業部分,他說,將以國營方式確保電網公平供公眾使用;售電端部分,開放用戶得自由選擇向公用售電業、再生能源發電業或再生能源售電業購電;傳統發電業電力僅能售予公用售電業。公用售電業須符合電力排碳係數管制與備妥備用容量。

林全能表示,為保留台電整體性並達穩定供電目標,修法通過後六到九年、發電業及輸配電業專業分工後,台電得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成立發電及輸配售電公司,進行「廠網分工」。

至於第二階段的修法,則會讓電業完全自由化,讓除再生能源外,傳統發電業也可直接販售給客戶。

草案也明定,未來會成立電價審議委員會,保障基本民生用電不漲價。政府也將成立電價穩定基金,因應國際燃料大幅波動時,可以穩定國內電價。

林全表示,如果無法達到電業自由化,就無法落實推動綠能產業發展,而所有綠能供電和銷售如果不能自由化,以目前台電球員兼裁判做法,不可能讓綠能迅速發展,這是政府必須修法原因。

林全強調,如果行政院提出一次修法方案,最後造成極大爭議,以致電業自由化延宕一到二個會期以上,這是無法負擔的代價,行政院和經濟部會持續對外溝通說明。

此外,為挹注長照財源,行政院會也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及《菸酒稅法》修正草案,紙菸每千支、菸絲、雪茄每公斤應徵稅額,從每千支、每公斤五百九十元調高到一千五百九十元;遺贈稅由單一稅率百分之十,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超過一億元以上,適用百分之二十稅率。增加的稅課收入撥入依長照服務法設置的特種基金,用於長照服務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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