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于凱
政府用人完全依照「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學歷及職等決定了薪水多少,只有學士或專科學歷的專業人士能領的薪水不超過三萬,這樣的薪水很難留住真正的人才。一般情況下,公部門主管是不會對這類人有特殊禮遇的(依法行政的原則),所以,人才不容易留在公部門。
人才留不住,錢財也有障礙。曾經聽過民間企業要捐助,希望用成立基金的方式來簡化行政流程,也讓後續捐款使用上較為彈性。但是一想到捐款進來,還要呈報財政部、成立基金、多少比例要提撥國庫等等問題,就打了退堂鼓,希望捐款不要進來……如果都要照著制度走,很多事情真的會窒礙難行。本來應該是後勤單位的會計系統,卻拿繩子把前方作戰單位的腳都綁住了。
一件超過一百萬的案子,從承辦人手中到上網公告招標、簽約、開始執行,至少也得歷經一至兩個月。如果不幸案子寫得不好,沒有廠商投標而流標,所有程序得再來一次,修改招標內容、重新公告、評審……匆匆又是兩個月過去了。
尋找可能的廠商來投標,遇到非常小心翼翼的主管,他會要求承辦人不能主動接觸廠商,即使接觸,也不能透露合約中的工作項目。到了政風手裡,可能又被問,為什麼是修改這些內容,「回去逐條說明修改的理由」。來來回回,轉眼間,已從百花綻放到了落英繽紛,一年中的半年,就這樣過去了。
等到有廠商投標,再找來委員召開評選會,根據簡報內容選定未來一年要執行這個計畫的案主,程序是很僵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