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原訂從馬來西亞遣返台灣的三十二名涉電信詐欺的台灣人,前晚押抵大陸廣東省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陸方依照共打協議通報我方拘束人身自由。行政院表示,陸方已正式來函邀請我方組團;法務部說,一周左右就會前往大陸。
法務部指出,我方初步討論後,希望縮短赴陸的時程壓縮至一周左右,也會連繫承辦案件的地檢署人員一同前往,了解涉案情形。因目前受關押的台灣人分布在北京和廣東,相隔較遠,雙方會討論要在哪裡、何時進行會談。
法務部強調,日前從馬來西亞遣返回台的二十名涉案人,雖然在入境後因證據不足先暫時釋放,但檢察官隨後蒐集證據,向法院聲押十八人獲准、二人限制出境,當時也針對原本還在馬國的三十二人蒐證,以利遣返的後續準備,但後來因馬國態度改變而被帶往大陸。
法務部官員認為,兩岸過去的合作模式,會在案發前、案發時與我方司法人員合作辦案,或是在偵辦後通知我方,各自將人帶走、相互交換卷證資料,以利雙方後續偵辦,然而從肯亞案開始則完全沒有通知。
如果這次會談順利,還有機會回復過去相互通知、交換卷證的合作模式,而「最壞的狀況就是現在這樣」,人和資料都拿不到,我方在國際上的處境可能會變得更艱困。
對於本案台中和桃園地檢署已開出拘票待捕,人卻被押到大陸,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家原說,此結果不是預計的行程,這種結果已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操作。他說,如果只依馬國提供資料,上次二十人返台就立即被押,反而是輕率作法,有辱國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