餿水油案,讓中秋大為失色,不但月餅滯銷,民眾赫然發現餿水油已無處不在,滲入成千上萬家大小食品廠商產品,更漫延到無數的攤販、小吃,讓人防不勝防。餿水油事件就像過去的食安事件,都是業者利慾熏心,價格至上,再加上控管失靈,終而一發不可收拾,政府和社會若不能痛加檢討,類似事件仍將一再重演。
從一個名不見經傳、屏東完全沒有執照的地下工廠,卻「化腐朽為神奇」將餿水變食油,一路在市場行銷、毒害全台十數年,屏東縣政府稽查十次卻都未發現制止,顯示食安控管機制失效。
強冠公司是興櫃掛牌的油品廠,卻向地下工廠及香港、日本等地進口明知有問題原料,加工改裝轉銷其他食品廠或業者。為了壓低原料價格,獲取超額利潤,這家有ISO認證的企業,內控完全失靈,也讓ISO認證和優良廠商認證(GMP)淪為笑柄。
政府把關應該是食安重要的環節。一個是代表優良產品,政府給予產品的GMP認證;還有代表廠商的生產流程與企業管理達到一定標準,對廠商的ISO認證。另外一個就是食品與衛生單位的查驗標機制。但是這事件論是GMP、ISO都無用,受害廠商哭訴「如果連政府認證的GMP都不可信,不知道要相信誰?」這是對政府失能令人心碎的控訴。
在上下游受害者中,小業者只能靠經驗、嗅覺、味覺查覺食用油有異,這是職人的專業,或許許多職人堅持專業拒絕了低價的問題油,但顯然許多職人在現場把關棄守了。
向強冠買油的品牌大廠,雖然都自認「也是受害者」,但是卻很少能引起同情,因為這些品牌大廠應該對其使用的原料有控管程序。味全、奇美食品等廠商對強冠提供的原料該先通過檢驗,才能使用其產品。尤其近年食安事件如塑化劑案、假油案的衝擊,提高警覺,管控原料及出產的產品,這是他們的基本責任;也是消費者願意付較高的價錢購買品牌產品的原因。但是品牌大廠疏忽未負起把關責任,或為壓低進料價格,而迴避應有的檢驗。當品牌蒙羞、商譽崩壞後,公司整體損失將是幾萬倍。
事件發生後,政府為了讓社會安心,降低事件的衝擊性,所以官員試圖以「檢驗合格」、「傷心不傷身」的發言為事件定調。但是降溫處理非但無法弭平民怨,反而更失民心。因為這次事件不同於塑化劑、銅葉綠素等食品添加劑,許多業者和消費者不清楚少量添加劑的功用和對健康的危害,但是任何人一看到餿水油樣子,就知道無論如何處理,那絕對不能、不該入口。政府試圖安民心,反而是引火上身,讓民眾對政府二度失職更憤怒。
政府應做的是聯合食品業者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讓政府、民間企業、消費者交互控管監督稽核,嚴格監督各環節食安品管的運作,不致脫軌失控。多次食安事件,政府顯然未得到教訓。政府與業者應該立即做的是如何防止食安問題一再發生、肆虐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