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翔台北報導】「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昨天正式成立。聯盟指出,包含低收入戶、受虐案戶、遊民與愛滋病患等弱勢族群,有住宅需求的比例達全國總戶數的百分之十六,但目前只有百分之零點零八的人可以入住公有出租住宅,呼籲政府興辦社會住宅,至少提高五個百分點,照顧弱勢。
由少年權益聯盟、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殘盟、智障者家長總會、勞工陣線和勵馨基金會等服務弱勢少年、老人、殘胞、精障、婦女與剝削勞工的社福團體,昨天在台灣早期少數社會住宅的北市「福德平宅」舉行成立記者會,強調弱勢者在居住上面臨「買不起、租不起、進不了、住不了」的困境。
聯盟表示,政府提供符合社會住宅定義的住宅僅占全國總量百分之零點零八,相較荷蘭的百分之三十四、英國的百分之二十,或者美國和日本的百分之六,比例確實過低,而光是低收入戶、獨居老人、身心障礙者和遊民等就占全國總戶數的百分之十六,還不包括單親、災民、失業勞工和新婚夫妻等新弱勢族群。
聯盟亦認為,台灣房價居高不下,也嚴重影響弱勢居住權益;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八月統計,台灣最高百分之五的平均所得與最底層百分之五平均所得,從三十二倍差距擴大至六十六倍,十年來落在貧窮線以下的家庭則提高一倍,因此有許多被迫住在潮濕、陰暗的地下室的弱勢族群,即使想換到更好的居住環境,面對的是買不起房子的困境。
「不僅弱勢者住屋權益受損,身障者還得忍受大多數房子沒有無障礙設施的痛苦。」據聯盟調查,光是台北市就有十一萬六千戶的公寓沒有電梯,大樓住宅的電梯、浴廁及大門也都沒有考慮輪椅迴旋的空間。身障代表張錦錦說,十年內換過七次房子,由於環境障礙多,跌跌撞撞,她身上至少縫了三百針。
聯盟表示,政府應多興建社會住宅,以「只租不售」的方式提供給弱勢族群,滿足「居住人權」。另外聯盟希望未來新五都候選人,能將社會住宅納入政見並簽署承諾,聯盟將持續推動「住宅法」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