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部落客推薦商品必須妥善規範

 |201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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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發達、傳播迅速,帶給人類許多意想不到的便利,所有問題幾乎都可在彈指間找到解答。但網路世界的匿名特性也讓人真假難辨,衍生出各種犯罪樣態。最近,部落格撰文推薦產品的問題引起注意,這種新興的商品討論方式,到底是真情推薦或變相廣告,界線模糊,確實值得政府相關單位進一步研究規範。

從傳播學的觀點來看,部落格的出現堪稱網路世代最具衝擊性的劃時代發展。

部落格創造並落實了素人書寫、公民記者、全民監督等過去難以達成的理想,具體的影響就是只要能上網,人人都有發言權;只要陳述內容言之有物、文筆動人,無名小卒也可以成為意見領袖,所謂「話語權」不再是少數、特殊人士或團體的權利。

這種特性在各領域都產生了實質影響,應用到商業領域,網路行銷更出現各種新興模式,知名部落客代言撰文推薦便是一例,在部落客多元的書寫樣態下,很多推薦文章和傳統廣告文案差別極大,讓人耳目一新,進而深信不疑、下單購買。

由於知名部落客都是從一介平民開始,因此很多網友對部落客有高度認同感;加上網友族群年齡層較低,「同儕效應」強,只要有人相信推薦文,很快就會產生揪團購買的商業效益。因此,部落客撰文也不再只是單純的個人心得分享,商業利益色彩愈來愈濃厚。

消基會最近之所以點名部落客代言問題,主要癥結在於,很多知名部落客撰文推薦的商品並非自行發現,而是廠商主動提供;更有甚者,很多推薦文是收受廠商付費的有償行為,有時推薦文還要經過廠商同意,形同不折不扣的廣告。但因推薦文出自部落格,加上部落客平民化但生動的傳達方式,很難讓閱讀者意識到,自己閱讀的其實是一則商業廣告。

部落客收費代言並不違法,但必須誠實標示文章性質,標示方式也必須明顯易於辨識。

不過,消基會的調查發現,很多部落客雖有標示,但方式隱晦,就像過去的信用卡契約,對消費者不利的條款,總是用小字放在不起眼之處,幾乎沒有揭示的功能。這樣的行為就涉及廣告標示不明,政府相關單位必須釐清並規範。

部落客的虛擬人氣能夠變成實質買氣,關鍵便在於網友對他們的信任。如今眾人的「信任」成為個人的「生財」工具,部落客更應考慮其間的道德因素,誠實標示自己的推薦文到底是不是廣告。

網路世界虛實交雜,以致問題叢生,但法令永遠跟不上其發展速度,以致受騙上當已經不是新聞。

目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正著手草擬網路申訴單一窗口制度,從網路色情、網路欺詐到部落格推薦文,都納入申訴項目,這是健全網路消費的第一步。

但另一個重要的觀念是,消費者依賴網路的同時,自己也應建立基本觀念,對涉及交易的內容有所警覺,不能盲從盡信,這是每一個網路公民應有的認知。畢竟,當各類資訊直接進入家戶、映入眼簾時,最能保護自己的,仍是個人的理性與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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