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所謂的創造力,是指不因循守舊、不按牌理出牌、以非常之道、行非常之事的一種能力。
唯有採取跟別人不一樣的做法,才顯得與眾不同。
比如切蘋果,一般人總是先從莖部直切到底部窩凹處,以方便把籽去掉;可是碰到那些不怕給自己找麻煩的人,說不定就把蘋果橫著放,攔腰切下去,這樣不利於去籽,但是會看到果核呈現一個清晰的五角狀,像一顆星星。
中規中矩、太講道理的東西,也許不差,不會出大錯,但無法給人一些意想不到的驚喜,唯有拋開慣性,才能變得非同尋常。
不論在商場、情場或任何領域裡,那些競爭的勝利者,往往是能給別人帶來預期以外收穫的人。
寫作不也一樣?所有的讀者都在尋找差異性,包括新穎的觀點、不同的布局,他們希望作家腦海裡湧現源源不斷的點子,想像力最好如泡沫般一直發酵。靈感永遠不嫌多,可是從哪裡抽出頭緒來?作家也是普通人,有每天要面對的現實,怎樣從平凡的生活中,擠出好的創意?
我們得承認,「創意」不是從無到有、憑空得來,創意是將本來就有的東西重新排列組合,就像工程師和搞發明的都喜歡拆解產品,透過拆解獲得創新的想法一樣。
也許在寫作的第一個層次,允許合理的借助範文,把別人的東西做些許組合、延伸及修改,讓原有的架構更上一個台階,就像小孩子寫作文,大綱可以模仿,但內容各憑本事,這是俗稱的「舊瓶新酒」。
到了第二個層次,就須把目標設立在眾人水準之上,擺脫舊有的框架,跳離思維定式的束縛,注入更多熱情與才華,蛻變出自己的風格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