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三年多前曾糾正經濟部訂定的離岸風電的躉售價格過高;日前又再度糾正離岸風電的國產化政策,要求經濟部重新檢討。為了實踐蔡總統的綠色能源政策,經濟部全力推動離岸風電發展,但推動過程問題重重,被外界質疑以風電產業本土化政策綁高昂的躉售費率,讓國家財政與全民付出鉅額代價。
為了推動「二○二五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目標,全力推動離岸風電等再生能源,自二○一六年起,國外許多知名的風電開發商紛紛來台拿下開發案,導致社會擔心離岸風電的技術和工程需大量仰賴外商,有國安及開發利益拱手流入外商的問題。因此經濟部訂出離岸風電國產化的政策,要求外商必須與本土廠商合作開發,讓台灣廠商也能持有風電開發經驗,進而建立台灣成為亞洲風電出口地的基礎。
不過,經濟部的離岸風電本土化政策立意雖好,執行上卻有許多窒礙難行之處,不但風電躉售費率一度高得離譜,且本土廠商參與度低、零組件等仍必須從國外進口,本土化政策破功。
二○一八年,經濟部將離岸風電第一階段躉售費率訂出每度五點八四九八元的天價,社會為之譁然,與第二階段的競標每度高出三點二元,遭外界質疑是打著國產化口號高價購電,有圖利與利益輸送問題,國民黨更因此估算未來二十年價差高達九千一百億元,都由全民買單。經濟部雖然否認以國產化政策綁高價的躉售費率,但同年底監察院發布調查報告,認定經濟部推動離岸風電,確有法制不完整、躉售費率過高、國產化學習曲線不易建立等缺失,要求經濟部改進,以維護國家權益。
事隔三年半,就在經濟部宣布第三季將舉辦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招商之際,監察院再度發布糾正案,要求經濟部重新檢視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項目的產業能量,將資源用於扶植確實可發展的零組件項目。
監察院發布的調查報告明白指出,雖然離岸風電都有在地化的產能,但綜觀歐洲離岸風電大國,也沒有一國將眾多風機零組件都限縮於國產;而實際上許多風電開發商,如沃旭能源、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都發生過本土供應鏈無法履行合約,最終仍是仰賴海外供應鏈的替代方案。
二○一八年「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風光上路,政府各部門信心滿滿號召「國家隊」,力推台灣成為亞洲離岸風電的供應鏈樞鈕;但三年多下來,不但政商界所謂的「綠能蟑螂」傳聞滿天,執行上的各項難關也接踵而來,包括台廠產品規格不足被大量砍單、國產化比例降低,外商延宕台廠交貨期程營造「無本土產能」以利全數改自國外進口等等問題,甚至外商與本土商還有許多工程與合約的糾紛,讓國產化的政策搞得灰頭土臉。
政府急於提高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急就章的推出風電能源方案,讓全民花了高價購電成本,結果風電發電未達預定目標,國產化政策又問題重重。離岸風電第三階段的招商近日即將展開,許多開發商私底下動作不斷。監察院兩大針對離岸風電的糾正報告在在都是警示:不當的離岸風電政策要亟應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