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馬總監(駙馬都尉)、宮廷隨從(待中)、雲陽(陝西省淳化縣西北)人董賢,深受劉欣寵愛。出宮的時候,陪同乘車;回到皇宮,則在身旁侍奉。劉欣對他賞賜累積到數百千萬。尊貴顯赫,使中央政府官員們震動。
董賢時常跟劉欣睡在一張床上,曾經有一次,二人同睡午覺,董賢的頭壓住劉欣的袖子,劉欣想起床,可是董賢還睡得正沉,劉欣不忍心把董賢喚醒,就用佩劍把袖子割斷,再悄悄離開。劉欣命董賢的妻子,出入皇宮,跟董賢同住。劉欣又把董賢的妹妹召入皇宮當小老婆,封一級「昭儀」,地位僅低於皇后。夫妻兄妹三人,日夜侍奉劉欣 。
宮廷秘書執行官(尚書僕射)鄭崇上書規勸。劉欣對鄭崇的惡感,也與日俱增,每每藉口其他公事,向他責備。宮廷秘書長(尚書令)趙昌,認為排除障礙的機會已經成熟,遂奏稱:「鄭崇跟他的家屬交往頻繁,我懷疑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邪惡勾當,請准予調查。」
劉欣把鄭崇交付審判。京畿總衛戍司令(司隸)孫寶,上書營救,說:「鄭崇一案,經過調查求證,把鄭崇拷打得已經半死,並沒有吐出一句口供。道路上的行人,都知道他冤枉。我懷疑趙昌和鄭崇私人之間藏有怨恨,才使用這種陰險手段陷害。我要要求對趙昌加以調查,解開人心的困惑。」
奏章呈上之後,劉欣立即頒下詔書:「京畿總衛戍司令(司隸)孫寶,附會臣下,欺罔上級,竟企圖利用春季為寬大赦免之季,做出欺騙詆毀之事,滿足他奸詐之心,這種人是國家的蟊賊。免職,貶作平民。」鄭崇最後死在監獄。
在性質上,冤獄分為兩種:法律性的,當然由於司法黑暗或證據錯誤;政策性的,則司法再清明,也沒有用。
孫寶身為京畿總衛戍司令(司隸),他完全了解鄭崇之案是一場誣害,卻無法平反。當他企圖平反時,自已卻先陷了進去。凶手手握權柄,正坐高堂,法官有什麼辦法?
判斷一個國國家是民主還是專制?是自由還是獨裁?是文明還是野蠻?只要考察它有沒有政策性冤獄,就已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