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福部統計,合格保母年齡偏高,逾五成七超過五十歲,推估與法令限制有關。衛福部社家署為此預告修法,育有子女或夜間收托保母,日間收托數可從一人增至二人,同時下修保母家中子女納法定收托數的年齡,從未滿六歲改至未滿五歲,盼藉此讓保母「年輕化」。
不過,張姓保母說,政府不該只下修育兒保母孩子的年齡,只要保母自己的孩子,開始上幼兒園或是不在家中接受家人照顧,日間收托的名額就該比照一般保母;有些年輕保母為保住保母飯碗,自己甚至不敢多生。
她也說,部分家長對年長保母有刻板印象,認為帶孩子不安全,但在年輕保母尚未投入前,政府也應要協助改變家長的刻板印象,才能讓有心且有能力的合格保母,在照顧市場上使得上力。
截至今年六月,全台共有兩萬六千五百多名保母,五十到五十九歲占整體三成九,超過五十歲以上則超過五成七,四十歲以下僅占一成五。
現行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夜間收托二名兩歲以上幼兒,白天僅能再收托一人;換言之,該家庭只要育有二子,想多幫忙照顧其他幼兒,頂多只能收托一人。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說,年輕保母比率偏低,恐與此規定有關。
此外,這次預告修法也新增企業收托地為保母收托地點。
張美美說,過去保母僅能在自家或個案家中收托,配合勞動部鼓勵企業設置托嬰中心,盼此舉能提高企業設置意願。目前全台設托育設施的企業僅二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