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蔡總統出訪機會集體走私案,在司法偵辦中,華航高層還上電台侃侃而談,總統府與交通部也急著公布行政調查結果,根本就是「意圖明顯,境界不高」,讓人擔憂本案能否查得水落石出,尤其對官員缺乏誠實納稅與守法的精神,慣用政治手腕掩飾違法犯紀的作為感到駭異,有必要釐清本案違法犯紀的嚴重、荒謬,要求政府負起政治和法律責任。
關於走私,《海關緝私條例》係指「私運貨物進口、出口」,即規避檢查、偷漏關稅或逃避管制,未經向海關申報而運輸貨物進、出國境。而關稅法規定免稅之進口貨物,包括旅客攜帶之自用行李、物品,但以合於其本人自用及家用者為限。而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之菸品及限量,捲菸二百支(一條)。逾免稅規定者,應向海關申報,限量規定內(捲菸最多五條),經紅線檯查驗,按超出免稅規定(數量)部分徵收關稅及菸稅、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等,才可放行。
如超過五條之限量,應就超逾部分辦理退運;如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品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處五百元之罰鍰。
華航顯然觸犯了「運輸工具所載進口貨物,經海關查明與載貨清單或運送契約文件等所載不符」,以及「私運貨物進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起卸、裝運、收受、藏匿、收買或代銷私運貨物;或招僱或引誘他人為之」,或「報運貨物進口而有虛報名稱、數量或重量」;「運輸業或倉儲業,明知為不實事項而為登載或證明」等相關規定,無論是主動或被動參與,都是「集體走私」的主要當事人。
由此可見,總統府侍衛相關人員利用蔡總統出訪搭乘華航專機的機會,透過華航的諸多單位配合或合作,進口超過一萬條的洋菸,顯有規避檢查、偷漏關稅或逃避管制的意圖,且超過自用、免稅和攜帶納稅上限的數量,未經向海關誠實申報,並繳納進口相關稅捐,屬於集體走私。尤其總統府相關官員和泛公股航空事業利用總統專機和總統出訪的機會,違反了至少六種相關稅法或法律,蓄意以不正當手段逃漏稅,比一般民眾以漁船走私菸品還要嚴重、荒謬。
何以這次集體走私洋菸超過萬條,其實和蔡總統的菸稅政策和泛公股事業安插同色人馬有關。當初為推動長照2.0,蔡政府堅持大幅調高菸稅,引發基層民眾反彈,蔡總統自己後來還要求台灣菸酒公司推出平價菸,也就難怪身邊的侍衛要把握政策所創造的牟利空間,以「超買」來賺取更多的暴利。華航這次超高度配合,應是由負責總統專機的窗口超接單,再轉交給負責免稅品的空中用品部門超採購備貨,再存放在自己的保稅倉庫超保險,仗著這些負責專機、免稅品、保稅的主管是「自己人」,才可能如此膽大妄為。
因此我們建議,攜帶菸酒免稅的政策應當取消,否則民眾向官員學習,一年就有一千五百萬條免稅洋菸入境,甚至將逃漏稅解釋為「超省」,納稅意識薄弱,長照的菸稅愈收也愈少;如此敗壞風紀的貪汙犯罪劣行,可以大事化小,問題就超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