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每學期都會選拔國小模範生、國高中優良學生,並於期末接受市長頒獎鼓勵。
近日,台北市兒少委員會七位兒少諮詢代表擬提案,希望教育局廢除「優良學生選舉」,理由是選舉容易淪為「無厘頭的政見秀」,失去選舉意義。此外,「優良」的標準也不該被局限;而且優良與否,更不該透過投票來決定。
學生代表的建議擲地有聲,也準確點出了目前國高中優良學生選拔的缺點,若從輔導與教育的觀點來看,現行的優良學生選拔,可以適度修改但不宜廢除。
教育講求以鼓勵代替懲罰,以輔導取代責罵,優良學生選拔,就是希望達成獎勵和鼓勵的目的,而且選拔的過程,具有民主法治教育的效果,選拔結果具有典範學習的功效,更重要的是,不能因為有缺點就全盤否定,就像學校不能拒收有缺點的學生,這才是教育的真精神。
建議教育主管機關應出面主導,並與學校和學生代表攜手合作,針對問題癥結,一一予以克服解決。
優良學生應具多元性,不能只靠政見,也不要採用選舉投票方式決定,可採委員會共識決方式產生代表,讓當選者成為名副其實的優良學生。
蔡田(台北市/退休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