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暑假將至,遊學季又將到來。台灣遊學風氣興盛,但也引出不少糾紛,教育部日前預告「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對海外遊學契約進行大幅度修正。這是八年來首度修訂遊學契約,修正幅度之大亦是歷年僅見。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指出,此一法案已八年不曾修改,相關規定有未盡周延之處;基於保障消費者權益,參考歷年查核結果與相關消費爭議案例,重新修正此案。
過去曾有學生參加遊學課程,因旅行社或代辦中心作業疏失而訂錯機票,造成學生獨自一人在美國流浪。此次修正遊學契約最大的改變,是要求業者在契約上增加二十四小時海外急難聯絡人資訊的記載,包括姓名、電話,讓學生在海外遭遇問題可獲得協助。
過去遊學團的糾紛,不少在於業者失誤造成行程延誤或消費者滯留海外。
此次修訂契約,將行程延誤等歸因於業者的失誤之違約金提高,行程延誤幾天,違約金便乘上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