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在波蘭卡托維治(Katowice)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UNFCCC)第二十四屆締約國大會(COP24),全球近二百個簽署國經過兩周吵吵嚷嚷後,十五日終於就減少碳排放和遏止全球暖化的規則達成協議,讓各國得以將二○一五年的巴黎氣候協定付諸行動。
在最終協議中,中國大陸、美國及歐盟針對如何治理各國的排放量測量,及提報排放量與氣候目標等項規則,達成妥協。
巴黎協定將於二○二○年生效,沒有結束期限,各國將自行訂定氣候目標。科學研究顯示,由於溫室氣體排放量增加,目前全球平均氣溫已經比工業革命之前提高攝氏一度,並預料到本世紀末時氣溫將共提高三度,此將對全球帶來重大天然災害。
這次會議同意的行動規則涵蓋巴黎協定的技術性細節,重點包括:
.已開發國家對於如何在二○二○年時對開發中國提供一千億美元援助,應提出詳細作法。
.訂定所有簽署國測量、公告及驗證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標準,從二○二四年開始實施。
.每五年進行一次全球性「盤點」,從二○二三年起實施,衡量排放量是否能符合限制地球暖化的目標。
不過協議中並未包括全球碳市場機制的相關條款。碳市場條款的目的是讓各國能夠針對減碳量進行交易,但由於巴西反對而遭到取消,延後到明年再討論。美國與沙烏地阿拉伯等石油出口國立場一致,不同意在報告中列出科學家小組所提出的限制地球暖化措施。
環團:缺乏行動詳細內容
大陸與其他開發中國家立場一致,要求工業國家應在一千億美元援助計畫方面做出更大進展。大陸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歡迎這項協議,表示,「氣候變遷是人類最大的挑戰,任何國家都無法倖免,各國命與與共」。
挪威環境部長艾維斯敦表示,「我們現在有規則手冊,巴黎協定終於完成」,但真正減碳行動仍有待落實,「我們有了制度,但工作現在才開始」。
不過許多企業界及環保團體表示,這項規則仍缺乏立即行動所需的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