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才結束,中選會就開始為五席立委補選規畫作業,被點名的立委補選熱門人選中,還有剛選上的縣市議員,若真辭職參選或當選後辭職,又要議員補選。
立委一月開始補選,若下屆總統和立委分開選,年底立委又要重選,勞民傷財,台灣選舉期間亂象多,已令人詬病,先天不足,後天還制度失調,大小選舉不斷,社會如何休養生息。
中央和地方民代遇缺時,不如改採「遞補制」,若是區域立委由同政黨指定替補,借力政黨政治,無黨籍則由該區第二高票遞補,縣市議員採複數選區制,較無此問題,直接則由落選中最高票,一般所稱「落選頭」來替補。
新當選的民代又為「更上層樓」參與新選舉,等於對選民的承諾置之不顧,但也是民主社會的個人參政自由。此時更需積極修改選罷法等相關法規,面對此一兩難議題,將傷害和社會成本,降至最低。
同時研擬收回已當選者的選舉補助款,保障人民參政權外,民主代議政治向前行,人民值得享有更安寧的社會生活,兼顧民主形象和品質。
蕭嘉弘(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