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麗娟
二十八歲結婚,我大大地移動了位置。從最南端的屏東移動到最北端,從為人女、為人姐的簡單身分中,又多出了為人媳、為人妻、為人嫂的眾多複雜。
對很多人來說,台灣是個蕞爾小島。可是要從最北端奔向最南端的娘家,因為當時只有中山高速公路和鐵路,總得想盡各種方法才能買到票;還得顧慮夫家有事無法離開、懷有身孕需要多休息、兒女太小不適合長途顛簸……一一排除困難才可抵達。於是,回娘家成為一條落落長的路途,堆積著我落落長的思念。
三十幾年前出嫁時,跟父母兄長辭行,我慢慢走出了那個家。家人雖說隨時歡迎我回去,但原有的房間已另作他用,我也不再擁有家中的鑰匙,那個家,已在不知不覺中成了娘家,成為外家。只能滿心期待大年初二快點到來,那是名正言順回娘家的日子,可以開開心心地回去。
每次回娘家,家人總殷殷叮嚀這個,絮絮交代那個,怕我吃不飽幫忙夾菜;擔心我無法入眠,黃昏就掛好蚊帳,還幫忙把帳內的蚊子搧出帳外……雖然有說有笑,但我怎會變成像客人一般客氣?好想回到從前,為了愛吃的食物和兄長搶來搶去,覺得爸媽不公平把自己關在房裡賭了一下午的氣,還曾偷偷藏著姐姐心愛的原子筆,或是責怪妹妹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弄髒了我潔白的手帕……
曾幾何時,隨著位置的移動、年齡的移動,一些事情都成了生命中的過往。驀然回首,娘家已遠在燈火闌珊處。爸爸、媽媽、哥哥,還有照顧我長大的姑媽都已離世,以另一種方式活在我心中,我不再隨著他們的身影移動。而自己的三個孩子也都長大成人,無法像從前一樣抱在懷裡細心呵護,我大大的手再也牽不住他們柔軟的小手。孩子一個個單飛了,我跟著他們的身影團團轉,隨時移動。
外子將女兒的手交給女婿那天,我多了一個丈母娘的身分。他們跪著感謝養育之恩時,我知道,從那一刻起,女兒也將慢慢走出我的生活;並深深體會到,當年娘家的人其實是想念我的,也希望我經常回娘家,只是怕我南北奔波太累了,而把思念偷偷藏了起來。
我和外子拎起背包,要到高雄女婿家住個幾天。既然年輕人要上班沒辦法經常回娘家,我們就南下讓他們看看。我開開心心地移動,在落落長的中山高速公路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