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彰化訊】營運一甲子的台化彰化廠,申請展延汽電共生設備操作許可證展延,昨天被彰化縣環保局第三十四次駁回,台化發表強硬聲明,指控縣府刻意違法迫使關廠,將窮盡一切救濟手段自救,聲請國賠;環保局回應說,若沒依法關爐停機,每一座設備罰款十萬至一百萬元。
位於彰化市的台化彰化廠,廠內M16、M17、M22三座鍋爐汽電共生程序操作許可證昨天到期,台化六月起多次補件申請展延,被駁回三十一次,二十六日送出M16、M17補正文件,昨天送出M22補正文件,彰化縣環保局火速審查後,全數駁回。
環保局長江培根說,M16、M17和M22的燃煤,在使用量、蒸氣量及用電量都與原核發的許可證內容有差異,也就是營運規模減少,許可證不應用舊資料,經通知修正申請類別為「異動」,台化仍申請「展延」舊證;M22的許可證有相同問題,另在固定水分、固定碳及揮發分,都不符合當初的承諾。
台化則抨擊環保局平均每三天就要求補正一次,退件或要求補正的內容皆屬刁難行為,例如九月六日經濟部次長沈榮津、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共同主持會議時,縣府表明「先前許多爭點,經台化補正後,近期所提出最終版本申請書已符合相關要求」,環保局也說不會有其他意見,但縣府事後出爾反爾,一再操作與許可證展延無關的議題,又無理駁回六次,「這不是刁難,什麼是刁難」。
江培根說,超過申請期限後,三座鍋爐須停止運轉,否則可依空氣汙染防制法處十萬至一百萬元罰鍰。台化則表示,已申請安全停俥,目前不能馬上停工,否則機器爆炸或其所衍生工安事故將由彰化縣府負責;至於彰化廠員工,可能只好優退、優離。
台化:縣府目的在東區都計
台化並指出,縣府意圖使彰化廠關廠,背後目的隱含龐大利益的彰化市東區都市計畫,任意犧牲台化權益,連帶傷害眾多員工及包商,台化將依法訴願、行政訴訟、陳情監察院及申請國家賠償等,將窮盡一切救濟手段保障股東和員工的權益。
事實上,台化前幾年已意識到轉型的必要性,一○二年就提出廠區調整方案,爭取將廠區九成以上土地參與東區都市計畫,或單獨辦理區段徵收;這波反台化空汙運動,或許能加速台化的轉型。
當地民眾表示,台化彰化廠雖強調排放的氣體沒有問題,但夜裡仍聞得到異味,卻得不到具體的回應,時代變遷,希望廠區朝商業區、醫院、百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