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公有土地路邊停車格,今起都納入收費管理,希望改善路邊汽車停車格占用情況,並落實使用者付費,最低每小時收二十元,或是每次三十元。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目前全台北市收費汽車停車格共有三萬二千一百七十一個,今起納入停車收費的總計新增一萬零三百一十五個汽車停車格,過去停車費全年收入十四億元,增加收費後,多入帳三點一億元。目前以公有地路段為主,有約五千三百三十五格停車格因位於私地或公私夾雜地,先暫不收費。
台北市長柯文哲說,停車收費最主要的目的是管理,為讓道路更順暢,不是為收費,會每半年檢討一次。交通局長鍾慧諭強調,路邊停車格其實是公共設施的一環,大家都有權利使用,今年四月針對市民調查,發現有六成五的市民贊成這項政策。
北市12月起公有停車格
納入收費
時間 周一至周六(09:00~17:00╱
8公尺以下巷道不收費)
費率 小車 每小時20元~50元
每次╱30元~50元
大車 每小時40元~100元
貨車 每次╱30元
(每次限20分鐘)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