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岫
民國五十九年的夏天,大一剛結束的暑假,於我而言,應是人生最有意義的一個夏日。
雖然讀了師大,學雜費免了,但為籌下學期的生活費,我還是參加系裡受台灣省社會處委託舉辦的貧戶複查隊。我分發到宜蘭縣,必須在二十幾天與隊友們走遍宜蘭各鄉鎮,對村里幹事申報的貧戶等級,給予複查。所謂複查,就是親臨貧戶家裡,以口頭訪問或目視、調查家中狀況,看村里幹事評定的等級,是否正確?一級貧戶是否因為家中有電視、冰箱,該調整成二級或三級貧戶等等。
認定貧戶等級是困難的事,我們雖有一套社會處訂出的標準,但晚上回到鄉鎮公所,還是經常舉棋不定,無法確認村里幹事是否因同鄉之誼而放水。一、二、三級貧戶的政府補助有極大差別,你隨便同意村里幹事的評定,政府補助或許就不公平;但或許你也不能看到人家家裡有電視一台,就認為不符一級貧戶標準(也許是親戚送的?)。總之,現在回想起來,政府派我們這些稚嫩的大學生,去到人生地不熟的山村漁鄉去貧戶複查,是有點冒險了,只是,的確給我們工讀的機會。
但除了工讀,那年夏天,卻是開啟人生視野的一年。其一,我雖因家中經濟不太好而選讀師大,但參加貧戶複查隊,在許多偏鄉野村,看到不少鶉衣百結,牆圮屋危的真正貧戶,不禁大為震撼,才覺得我們還不算窮,真正弱勢的窮人還存在於許多角落裡。貧戶複查,雖因六○年代台灣經濟起飛,政府認為台灣不該有「貧戶」一詞而停辦了,但我知道,貧戶會減少,但永遠不會消失。
其二,那年夏天的宜蘭行,也是我年少時代的第一次壯遊。高中以前,很少離開台中,大學到台北念書,也頂多到近郊踏青而已。到東部,第一次用雙腳或騎單車,隨著村里幹事走過阡陌縱橫的鄉間小路,或翻山越嶺,渡河過橋在原著民部落探訪,每晚則夜宿鄉公所櫃台、沙發或學校教室,對十九歲的我,處處是驚奇和新鮮的體驗;我想,若前一年夏天,沒到成功嶺暑訓的話,我能不能順利適應在鄉野漂蕩的生活,可能是一個問題。當時交通未開,宜蘭可不像今天一日可往返,我記得上大同鄉的太平山,還得從羅東搭森林小火車,再搭流籠、蹦蹦車等不同交通工具,才上得了山,然後走一天山路,才拜訪了三家零星分步在山區的貧戶。南澳鄉今天有北回鐵路通過,當年可是得費盡大半天,在狹窄的蘇花公路,會車、等車才能到達的。去了南澳,也盡是在山裡轉行為多。這之後,我還沒在深山裡待過四、五天以上的呢,四十五年前的夏天,倒先有了體驗。
那一年夏天,我完全不覺得熱(不像最近幾年的夏日,酷熱得可怕),因為在太平山或南澳山上的七月,晚上還得蓋棉被睡覺;在蘭陽平原其他鄉鎮,似乎也有海風或鄉間的林蔭,帶來涼意。
但那一年夏天,卻有著人生行路初體驗的悸動和「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