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自在】再論死刑存廢問題(六)

文/慧開法師(佛光山寺副住持、南華大學使命副校 |2015.07.19
960觀看次
字級

文/慧開法師 (佛光山寺副住持、南華大學使命副校長)

伍、一位讀者的來信(續)

就世間法而言,「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道理,如果連「任意、蓄意、惡意殺人」都可以「不必償命」,「存心欠債、賴債、倒債」也都可以「不必還錢」,世間豈有天理?天下豈能太平?那豈不是惡人當道?回到弱肉強食的蠻荒叢林世界?這是所謂的「文明世界」所應有的「文明景象」與「普世價值」嗎?

這位信士在來函中的最後一段說道:「社會的亂象,或重大案件的發生,都是一種共業的現象,也是一種人生苦質的表現,做為一個宗教者的立場應該是教導眾生去除無明妄想習氣,認識苦的本質,並幫助眾生離苦得樂,這不就是佛陀教育我們的嗎?身為佛光山的副住持的您,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您在媒體公開反對廢死,會產生一定的作用力,但相信絕對無法弭平廢死的爭議,也無法將廢死與否歸於一端。出家人贊成死刑,徒讓人對佛教慈悲的本質產生疑惑。僅此敘述個人的一點淺見呈副住持。」

感謝這位讀者信士對本文的回應指教,但是我有不同的看法,以上這段話中有四點我要回應如下。

其一,「社會的亂象,或重大案件的發生,都是一種『共業』的現象」,請問:台灣社會及普羅大眾有虧欠「陳進興、鄭捷、龔重安」這些殺人兇手任何事物嗎?我們需要為他們負擔任何實質上或道義上的責任嗎?就常理而言,「共業」的基本要素是與嫌犯或兇手等當事人有「共識、共謀、共事或共犯」等情事,我對這種不分青紅皂白,信口隨便用「共業」為理由,就把大眾通通都拖下水的說法,非常不以為然。唉!佛教何其不幸!曾幾何時,佛教的「共業」一詞已經被台灣政治人物濫用而成為推卸及逃避責任的最佳藉口,一般社會大眾也群起效尤。

我來跟大家講一點「造業」與「共業」的道理,於理於事而言,無論善惡,「造業」的基本要素,用佛教的概念來說,就是「自作、教他、見作隨喜、讚嘆、方便」。以「殺人」為例,自己動手殺人,當然是造了「殺業」;自己沒有動手,但是卻教唆或脅迫他人動手殺人,這也是造「殺業」;自己沒有動手,也沒有教唆或脅迫他人動手,但是看到別人殺人,心中暗喜,甚至於出言助陣或讚嘆「殺得好」,也是造「殺業」;知道別人要殺人,但是他沒有刀槍等工具或方法,就提供殺人工具或方法策略讓他殺人得逞,也是造「殺業」。除了「自作」之外,後面這幾項統統都是「共業」。各位讀者,你們會同意自己和「陳進興、鄭捷、龔重安」這些殺人兇手有任何「共業」的關聯嗎?

其二,「做為一個宗教者的立場應該是教導眾生去除無明妄想習氣,認識苦的本質,並幫助眾生離苦得樂,這不就是佛陀教育我們的嗎?」這位信士說得沒錯,這正是我撰寫本文的用意,然而,如何能夠幫助眾生實質地「去除無明妄想習氣,認識苦的本質,並且離苦得樂」?我的立場與主張,不是幫助眾生「逃避責任」——包括「罪責」或「刑責」,而是幫助眾生「面對責任,勇於承擔」。像「陳進興、鄭捷、龔重安」這些殺人兇手,必須教導他們「好漢做事好漢當」,像他們那樣兇殘冷血地殺害無辜民眾,必須真誠地懺悔,「以死謝罪」,才能真正了結自己的罪愆,化解被害人及家屬的怨恨,也才能真正「去除無明妄想習氣,認識苦的本質,並且離苦得樂」。

今年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有位畢業生劉育伶,出生時因腸道阻塞併發多重疾病,喪失聽力及視力,造成全盲及喑啞,卻不屈不撓、力爭上游、努力向學,在南華就讀期間,還到各學校及育幼院演講,分享自己的成長故事,被譽為「台灣的海倫凱勒」。反觀那些殺人犯,手腳好好、身強力壯,卻無緣無故兇殘殺害無辜民眾,居然還有人要為他們卸責脫罪,我不禁感慨萬千!(待續)

各位讀者如果想要索閱〈從生死關懷觀點對死刑存廢問題的反思〉全文PDF電子檔,可以傳email到hlchen16@hotmial.com台灣生死輔導學會祕書陳小姐。)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