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四法」(工廠法、公司法、勞動基準法、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引起工商團體反彈,認為滯礙難行。立法強制分配盈餘,雖立意良善,但企業若心存僥倖,鑽法律漏洞,可能執行不易,重要的是應讓企業建立社會責任感。
美國二○○七年開始發展B型企業,即「利益企業」或「公益企業」(Benefit Corporation),強調企業要兼顧獲利、公平、公益。B型企業發展的起因,是因很多社會問題由企業造成,因此要用企業力量解決。目前全球約有七百七十個企業獲B Corp認證,遍布二十七個國家;國內也希望在年底前協助五家企業取得認證。這是一個以社會為導向,且能永續經營的改變。
台灣美國無線公司(RCA)因嚴重汙染土壤及地下水,致使員工罹癌;員工及家屬共五百多人集體求償,官司纏訟十多年,一審判決賠償五億六千萬元。RCA事件造成土地永久汙染,也重創商譽,公司後來被併購。
台灣社會常認為,發願做善事就不能賺錢,要賺錢就不能有善念。但B型企業的理念凸顯企業既可心存善念,又能賺該賺的錢,與土地、環境共生共榮,共同創造利益。傳統的商業和公益二元對立的思想已落伍,取得B型企業認證不只是商譽,而是未來趨勢。
B Corp認證機制的創立,是讓公司能符合社會與環境表現、企業責任與透明化的嚴苛標準,辨識出好的產品,例如有機或公平交易,但現在更是為了辨識出好的公司。二十世紀的資本主義是為了股東價值最大化,二十一世紀則是為了最大化「共享」價值,是一種以同理心為核心的集體價值。
此認證已重新定義「社會企業」,公司依一個共享價值的基線來運作,以人為核心,盈餘分享員工與社會。河南鄭州一家電商公司日前召開分紅大會,桌上擺滿用百元鈔票壘起的「一座牆」,共一千四百萬元人民幣(約七千多萬元台幣)現金,獎勵業績突出的員工,每人至少分得一百萬元台幣。這種作法被諷為「土豪」,但其盈餘分享員工的「心意」值得肯定。
反過來看,美國連鎖企業員工日前發起「為十五美元而戰」罷工,在紐約、波士頓、洛杉磯等兩百多個城市走上街頭,訴求將目前速食業基本工資由時薪七點二五美元(約台幣二百二十七元)上調至十五美元(約台幣四百六十八元),抗議者稱,當前最低薪資無法應付日常生活開支。比起歐洲一些國家,美國的基本工資偏低,速食業連鎖企業也被質疑類似血汗工廠。
企業「金錢至上」是資本主義本質,但血汗工廠、汙染企業、黑心產品企業如同「竭澤而漁」,當土地被永久汙染,環境被徹底破壞,企業也無以生存。當勞工心懷不滿,憂心明天沒錢買米,必會影響工作品質,導致產品「良率」降低,也會使企業成本增加,影響信譽。
B型企業提倡的是企業的所有利害關係人都要得到共同利益,共享所有價值,如果所有企業都有B型企業的認知,危害社會的黑心企業就會減少,包括食安風暴等都不會再發生。
「加薪四法」並非良策,企業應不待政府強迫,自發為員工加薪,分享盈餘,這才是永續經營之道。
(系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