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婦人因零點一平方公尺土地被占,告屋主竊占敗訴,改打民事要求拆屋還地,或由屋主以六十萬買下,結果法官判她敗訴,屋主只需月付十元租金,另外,五千元裁判費裡,邱婦得付四千元。
零點一平方公尺的土地,面積約零點零三坪,其實才約一塊瓷磚大小,土地公告現值二千三百元,屋主原有意以一萬元買下,但邱婦喊價六十萬,約公告現值三百多倍,因而多次協調不成。
邱婦要求拆屋還地未果,只能每月收取十塊租金,單是訴訟費就付出四千元,得收租三十三年四個月才回本,得不償失。
安徽桐城有條六尺巷,相傳清朝張廷玉拜相後,在家鄉建相府,家中總管迢迢寫信告知,鄰居侵占張家三尺地,要張廷玉寫信給桐城縣令「關照」一聲。張廷玉閱畢覆信,僅在原信加批一首詩:「千里求書為道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誰見當年秦始皇?」
張家總管見信,立刻吩咐讓出三尺地,想不到鄰居看到張家退讓,也自動退讓三尺,六尺寬的空地形成人人可行的巷道,鋪陳兩家禮讓的美德。
鄰居以和為貴,斤斤計較,動輒興訟,最傷感情,張廷玉讓三尺的胸懷,對比邱婦的計較,高下立見,輸贏不在得,而在捨。(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