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繼兩年前放寬採認大陸四十一所大學學歷後,教育部再度公告新的修正內容,四十一所大陸大學肄業證明的台生或大陸配偶,回台後所修習的學分也被承認。另外,大陸學歷的認證程序也大幅度簡化,過去陸生想要來台讀大學,須層層驗證;之後只要大陸地區認證單位認證即可,每位陸生可省下最多四千七百元台幣。
教育部新公布的大陸學歷採認辦法,只要是持台灣所承認的大陸四十一所大學肄業證明,台灣都能承認,教育部高教司表示,兩年前修法時沒有將這部分納入,經過研議後決定比照台生在歐美等地區的肄業證明,也納入採認學歷的一部分。
教育部高教司長黃雯玲指出,放寬的對象不侷限於台灣學生和來台的大陸配偶,擁有台灣承認的四十一所大陸大學肄業證明,也能獲得承認,但必須參加各大學自辦的轉學考試,錄取後才有採認學分的問題,能抵免多少學分由各大學自行判定。透過陸聯招來台就讀的陸生,則不在適用範圍內。
台生會副理事長陳正騰指出,念到一半回台的案例很少,但總是有些台生對生活不適應,或無法跟上該校的課程進度,才有可能半途休學,確定回台後只要參加轉學考,還有機會補完學分拿學位。
陸生來台 學歷驗證簡化
黃雯玲說明,過去大陸高中畢業生想來台就讀,必須先取得公證單位的報告,再拿證明文件到海基會驗證,過程繁瑣且手續重複。簡化後,學位與畢業證書只要經過大陸官方認可的認證單位認證即可,公證與驗證程序都簡化不用;除非有疑義時,才需要補件進行公證與驗證程序。預估少收五份文件,可為陸生省下一千三百元至四千七百元台幣。陸生聯招會總幹事、南台科大教務長張鴻德也指出,簡化程序後,可大幅減輕陸生準備文件的時間與金錢,對於招收陸生是正面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