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依據離島建設條例回饋蘭嶼鄉民,自用住宅免電費;居民用電用得兇,台電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敢管。
根據台電相關用電統計顯示,蘭嶼去年住宅用電量平均每戶為六千五百三十三度,比全國平均三千六百五十四度,幾乎快超出一倍。
而今年六月用電量最多的前十戶(兩個月用電量),均超過五千兩百度;最大戶甚且高達兩萬一千四百一十七度。
民國九十一年,蘭嶼住宅用電免計費金額才六百三十五萬元,到了去年,增至兩千四百三十九萬元。據台電透露,蘭嶼採用高價柴油發電,每度電的成本約十多元,每年在蘭嶼賣電賠本金額超過一億元。
蘭嶼人是怎麼用電呢?白天不關燈,每個房間裝設一台冷氣機,開冷氣不關窗,不怕繳費電,只怕操壞冷氣機。遊客也入鄉隨俗,到民宿先開冷氣,出門也不關,「回來才夠涼」。
有人把冷氣機當除濕、乾燥機,這還不夠瞧,冷凍食品不用冰箱,用冷凍櫃,才夠酷!
另外,蘭嶼地區所用的冷氣多非一般市面所售的省電型機種,而是耗電量大的二手舊款冷氣,用電量更嚇人。在這兩個因素的相互推波助瀾下,呈現在我們眼前的就是過度浪費的情況。
政府也許可以參考馬來西亞做法,每戶用電費及用水費低於規定度數,一律不必繳電費,由政府埋單。馬來西亞即因此而全國用電、用水度數大減,撙節很多水電成本,也發揚節能減碳美德。
台電原本的良旨美意並無可厚非,不過,不應該是沒有限度的;制定免費用電上限是必要的,否則,難保浪費的情況會持續,甚至更加惡化。
政府對於補助弱勢族群或偏遠地區有時失之過猶不及;一味的放任,反倒讓人覺得身受者並不珍惜,且流於嚴重的浪費資源,這樣的政策,不該重新思酌嗎?
李坤隆(高雄市/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