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怎樣的寫作經驗,是從記流水帳開始的嗎?至少我個人是如此。
翻開櫃子裡成堆的小本子,看著那帶著稚氣的鉛筆字,我小聲念出其中一篇關於戶外教學的日記。當時的我,語帶感情,讓人覺得這世界是美好的,只是仍擺脫不掉幾點出門、到哪裡去、天氣如何、玩了什麼遊戲之類乏味的內容!
然後再翻到中學時代的痛苦記憶,那時已讀過幾篇抒情文和論說文,懂得在文句上略做修飾,也開始陷入起承轉合的窠臼中,甚至為了爭取分數而肉麻浮誇。
非要等到自己開始有了一些想法,懂得除了晴天還有雨天、面具底下另有文章時,才爆發出寫作的熱情。
常聽別人爭辯到底是先有經驗才生出靈感?還是靈感在先體驗在後?孰先孰後,真是搞不清楚的二元論。
不過依我淺見,「理解」和「觀察」就像是在記憶帳戶裡存款,必須經過一番累積才見成果,太遲鈍或太稚嫩,都無法在特定議題上呈現深度與格局,而欠缺自信的文字,猶如浮在海中的枯木,隨波逐流,找不到依歸。
想寫出不拘形式而能感動人的東西,我們還是得學會享受自己營造出來文字的張力。
學生時代,我很迷戀一種寫法,就是用簡單的語言寫出很多感覺卻說不出個具體內容,明明言不及義,但讓人樂在其中。
我只確定,每次看到自己寫出這樣的東西,就好像聞到布丁的香氣,鵝黃色的溫柔,配上少少深咖啡焦糖的細膩動人,絲絲點點的甜膩在味蕾中綻放,若有似無,直指心頭,讓人義無反顧。
但是到了考試時才發現,沒有人能完全獨立於規範之外,高竿一點的也只能「同中求異」,因為浪漫過頭,活在異想世界的這種叛逆很昂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