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翔台北報導】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昨邀婦女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表示《兒少法》進入立法院最後審議程序,但兒童局否決聯盟於六月時提出增訂的保母管理制度條文,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說,政府放寬保母資格,卻無完善保母與托嬰中心的列管制度,三年內恐將癱瘓原有良好的管理機制,在托育補助預算耗盡後,父母依然找不到合適的托育環境。
劉毓秀等人提出《兒少法》微調的的三項訴求,包括:三年內無法取得列管資格的保母,罰則暫緩,但須盡速取得資格;延續良好管理機制,由中央給予地方預算,委託民間團體管理托嬰中心,以彌補各縣市人力不足的情形;為避免由中央統一制定托育標準,造成與地方、家長需求不符的結果,而該於各縣市設置民主審議機制,讓學者、民間團體、家長、政府一起討論補助標準。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根據九十九年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統計指出,近三年平均有六點二萬人需要保母或托育中心照顧,但內政部資料只顯示有一萬六千人在使用,聯盟認為管理系統有成效,但應有更多人使用。兒童局回應,聯盟的訴求會在訂定子法時納入考量,但依聯盟的觀察,托育中心不斷出現超收嬰兒以致品質無法確保的現象,各法中雖已有罰則,卻多為行政命令,沒有嚇阻作用,才會強烈希望在母法中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