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可見「食」之重要。以前是只要求吃飽,但目前的台灣,吃得飽、吃得好都不是問題,「吃得安全」卻成了最大的問題。
在台灣,三不五時就會冒出食品安全問題,蔬果農藥殘留不合格、水產品含禁藥、鴨蛋被戴奧辛汙染、速食店炸油含重金屬、肉品有瘦肉精…等等,所有食品都出過問題。五月下旬爆發的塑化劑風暴,囊括所有想得到的休閒飲料、食品、糕點,連健康食品都中「劑」,不但搞得人心惶惶,也因為有毒食品外銷,而壞了台灣的名譽。
令消費者憤怒的是,幾乎沒有例外的,所有食品安全問題都是在食品安全主管官署後知後覺下爆發。所以總是有一大堆問題,而有毒食品已經被民眾吃下肚。塑化劑風暴中,就有黑心業者大言不慚的說,「誰體內沒有塑化劑?」這句話令民眾心驚,令主管官署汗顏!
食品安全關係二千三百萬人民,從總統、官員到庶民,誰不要吃喝?但國內食品安全把關不嚴,長久存在,不管藍綠執政,都沒有正視問題的嚴重性與改善的迫切性,這樣的執政態度,如何對得起選民!
國內食品安全問題連環爆不停的主因有二:一是政府單位缺乏必要的人力與政策工具;二是黑心業者為求暴利,昧著良心生產自己都不吃的食品。但後者之猖狂,又與前者有關。依現行食品安全法規定,一旦查獲黑心食品,業者最多只罰三十萬元。黑心食品的暴利何止三十萬元?這樣的罰則不但無法保障消費者,反而是公然告訴黑心業者,只要準備好這筆「贖身費」,生產黑心食品就可安啦!
除了罰則太輕,國內稽查人力也極端欠缺。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局不到五十人,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相關人員只有一、二人。台灣每人分配到的食品安全經費只有美國的十五分之一、日本的四分之一;食品安全稽查人力則是美國的二分之一、韓國的三分之一。在政府沒人沒錢之下,消費者只能自求多福。
塑毒風暴後,政府終於痛定思痛,宣布了幾項亡羊補牢措施。衛生署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經立法院在六月上旬三讀通過,罰則大幅提高到六百萬元,可以勒令歇業或撤銷公司登記證,並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不肖塑化劑業者之類的惡意添加食品違規成分者,罰則更高達一千萬元與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行政院決定,建立食品負面履歷,明列不可添加的成分;衛生署規定食品業者必須具備食品技師;考選部則自今年起,將高考項目中的食品技師考試由一年一次改為二次,以增加國內合格食品技師人數。
塑毒風暴是國內近十年來,最大的食品安全問題,造成無可計量的損失。我們希望政府能將這次危機變為轉機,使國內的食品安全制度步上正軌,徹底做到保障國人吃得安全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