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全球幾十億觀眾目光的世足賽,各國的足球實力與國際排名,也成為民眾的話題焦點。在此同時,國內卻發生國小足球賽全國冠軍隊伍因缺乏經費,而無法出國比賽的窘境。這個現象令人感慨,也暴露出若干問題。
台中縣大南國小足球隊在去年全國國小足球賽中取得冠軍,並獲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推薦,參加七月在丹麥舉行的國際青少年足球分齡賽。而大南國小地處偏鄉,多數球員家境不好,沒有錢負擔一個人幾萬元的出國費用,總共一百八十萬元的經費,學校目前只能籌措到一百萬元。
近年來,學童受邀出國參加體育競賽,限於經費而向社會求援的例子,比比皆是,如高雄縣後勁國小足球隊、桃園縣新民國小手球隊、台中市國安國小足球隊等。
每當類此消息經媒體揭露,負責全國體育教育的教育部相關官員多輕描淡寫的說,這些國際比賽只是民間團體主辦性質,教育部不宜補助;負責全國運動推廣的體委會推得更乾脆,指學校體育活動是教育部負責,非體委會權責。又有人說,學童出國比賽有時根本是出國參加夏令營,常是隨行的家長親友比球員還多,政府不宜花納稅人的錢。
表面上看,教育部與體委會說的沒錯,但這是負責任的態度嗎?即使只是民間團體主辦的國際競賽或青少年交流活動,也有些具有相當的專業程度,能參加其主辦的國際比賽,對國內從小培養運動員有一定的幫助。有些運動競技項目只從十五歲以上舉辦國際比賽(如國際足總),學童要參加國際競賽、汲取經驗,就只能參加民間單位舉辦的比賽,教育部和體委會更應該合作建立評鑑制度,以做為補助的標準。
這些經媒體批露的學童,多是偏鄉小學,平常訓練資源已經極端缺乏,像全國國小冠軍的大南國小,學校沒有足球場,學童是在水泥籃球場上踢足球,教練也靠退休的老師義務訓練。在這樣艱困的條件下,小朋友們仍能維持對足球的熱愛,並且踢出好成績,政府卻抱著老舊法規、畫地自限而不伸出援手,這樣消極的態度,要談振興台灣體育,無異緣木求魚。
曾經因同樣問題而向社會募款出國比賽的高雄後勁國小,如今多名球員已經長大,他們回顧當年靠上街募款而得以出國比賽的往事時,一名學生說,那次經驗讓他開了眼界,因此立定人生目標,要努力向上,力求脫貧;也有球員說,希望能繼續磨鍊球技,有一天也能登上足球殿堂世足賽,在綠草如茵的球場上馳騁,替國爭光。這些出自十幾歲孩子的話,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能聽見。
現在不培養小球員,未來就不會有大球員,當年紅葉少棒隊以石頭、竹竿練球的刻苦精神,至今深植人心,成為鼓勵無數運動員的典範。如今台灣的經濟實力早逾當年,可是卻仍不斷看到傑出的小球員要向社會求援、甚至到夜市募款才能一圓出國比賽的夢想,政府部門的心態與制度,真需要檢討與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