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羅智華台北報導】延宕多年的《環境教育法案》日前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明文規定未來高中以下的中小學學生,每年至少要上四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課程,希望讓環境教育從小扎根。
民國八十二年即推出的《環境教育法》草案,為何會懸宕十幾年才通過?「當初其實沒有法案,只有一套計畫書。」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理事長王順美指出,當時在《環境保護法》中就有關於環境教育的條文,有部分人士認為不需要單獨立法,加上部分環保團體原本就在從事環教工作,因此多年來各方爭議不斷、立法程序也一再拖延。
「後來各方共識逐漸形成,加上全球環境問題愈漸嚴重,終於促成立法完成。」王順美表示,依法每人每年雖然只要接受四小時的環境課程,但無論對中小學教育或政府機構等公部門人員的再教育而言,都是在制度化的前提下,設立一個基本門檻:不足者須予以補實,原有推行相關課程者,可進一步就本身需要做加強。
王順美補充,這是著重透過教育和課程參與的方式,全面性地改變國人的思維,讓環境和環保意識深植在每個人的心中、更注重環境倫理,「亦即讓人人都有一顆『綠腦袋』。」
要落實環境教育,需要更多師資人力和相關資源,因此對於人員、機構和場地的認證就相當重要;王順美表示,甫通過的《環境教育法》,強調的是跨部會的整合,「由環保署擔任協同者的角色,由教育部、農委會、經濟部,甚至文建會等環境、資源和文化業務相關的單位共同推動。」就教育資格認證的部分,王順美說各種不同專業的人士,就交由相對應的部會審定,最後由環保署統一發與證書。
教育部常務次長吳財順即表示,法案通過後,將於一年後正式生效,為了讓環境教育可以順利推動,教育部計畫,未來將舉辦「環境教育種子教師研習營」,強化學校師資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