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規畫每年六十萬元經費,補助每縣市國中小學加強藝術與人文教學,鼓勵每所學校每學期至少辦理一次藝術領域的戶外教學,不少家長與學童樂觀其成,但呼籲配套措施要做好,才不會淪為活動花絮。
在國小任教的戴老師表示,教部推動藝術扎根活動,只要不是強制性,能讓學校自主選擇,而非亂花經費,讓學童至藝術展覽館參觀,不淪為走馬看花,而能真正學習到東西,提升藝術鑑賞能力,才能發揮效用。
戴老師說,參訪過程的相關規畫及配套措施才是最重要的。舉例來說,學童至故宮博物院、美術館參觀,導覽員或解說員的講解方式很重要,是否能吸引學童注意,避免用艱澀的詞彙,以免小朋友「有聽沒有懂」或「解說員講他的,小朋友玩自己的」,才不會失去戶外教學的意義。
此外,也有家長指出,周休二日都會帶小朋友參觀藝文機構,教育部實在沒必要再花錢要求學校辦理相關戶外教學活動,徒增老師及家長困擾。鄭姓家長說:「提升學童的藝術鑑賞能力,單靠一學期一次的戶外教學活動是不夠的。」
另外,兒盟統計發現,台灣有數十萬個弱勢家庭面臨單親、隔代教養等困境,其中超過三成的孩子難以準時繳交營養午餐、註冊、書籍等費用,更遑論藝文相關支出,政府有必要補助相關經費。
兒盟執行長王育敏指出,經濟窘困造成孩童學習弱勢,超過五成隔代教養孩童放學後無人指導作業,家中也沒能力讓他們參加安親班或才藝班,半數弱勢孩童自認課業跟不上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