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丸當糖果吃 4歲童中毒身亡

陳玲芳 |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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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昨天說明兒童用藥注意事項,要民眾謹記正確用藥「五要五不」,現場請台大藥劑部副主任林淑文帶液體製劑的量具、切藥器及藥品等樣品示範正確用藥。 圖/趙文彬

【記者陳玲芳台北報導】一名四歲女童,誤把阿嬤治療慢性病的藥丸當成「糖果」,囫圇吞下肚,結果引發藥物中毒,送醫急救三天,仍因肝腎衰竭死亡。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召開兒童用藥安全記者會,提醒家長千萬不要任意放置藥品,藥品應放置於兒童不易拿取的地方,才能避免類似憾事重覆發生。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表示,除了上述多年前發生於台中的這一起憾事,早期也曾有糊塗媽媽,忘了把栓劑外頭的鋁箔包裝撕去就塞入孩子肛門,痛得小孩哇哇叫。而更危險的是,未正確使用藥品,除了無法發揮藥效、影響治療效果外,還可能發生不良反應。

「小朋友把藥吐出來了,該不該再吃一次?」、「栓劑怎麼使用?」季節交替時期是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腸胃炎盛行時期,衛福部食藥署提醒家長,家中兒童使用藥品時,應謹記「五要五不」,維護兒童用藥安全。

台大醫院藥劑部副主任林淑文表示,小孩不是「小大人」,胃排空和胃腸蠕動時間較慢,且腸胃道酸鹼值約兩三歲時,才會與成人相同,用藥必須格外小心。尤其,幼兒肝腎功能約只有大人二至四成,因此小兒劑量需依照年齡、身高、體重,「斤斤」計較。

林淑文強調,由於兒童身體器官尚未發育成熟,對藥品吸收、分布、代謝、排除都與成人不同,因此對於藥品所導致的副作用,也呈現不同的敏感度和嚴重性,發生不良反應的風險相對較高。

她提醒家長,使用藥品時,應謹記下列「五要五不」:

「五要」:「要」核對藥袋資訊:領藥時應核對藥袋之兒童姓名、藥名、數量是否正確,以免錯領藥品。「要」使用正確的給藥技巧:瞭解各種劑型之正確使用方法,並針對不同年齡層兒童採取適合的給藥方式,以提高服藥的順從性。

「要」注意兒童藥品不良反應發生:兒童用藥後如出現不適,應儘速回診。「要」記錄兒童過敏之藥品:兒童用藥後若發生過敏反應,應將藥品記錄於兒童手冊,並於就醫時告知醫師或藥師。如有疑義,「要」諮詢藥師或醫師:包括如何使用栓劑藥品?兒童將藥品吐出是否需要補服?

「五不」:「不」要自行購藥給兒童使用:勿自行購藥給兒童使用,尤其三歲以下兒童,最好經醫師處方或指示使用藥品治療,以免延誤治療或發生藥品的不良反應。「不」要自行停藥或調整劑量:應遵循藥袋或醫師藥師指示使用藥品,例如:抗生素的藥品應整個療程服用完畢,以免抗藥性發生。

「不」要任意放置藥品:藥品應放置於兒童不易拿取的地方。磨粉後的藥品應避免受潮,勿放置於冰箱;肛門栓劑須放在乾燥陰涼處或於冰箱冷藏;藥水經打開或乾粉泡製後需冷藏保存。「不」要自行使用以前未使用完畢之藥品:未使用完畢之藥粉或藥水容易發生變質,當次未使用完畢應予以丟棄。「不」建議藥品與果汁或牛奶一起使用:應以開水服用藥品,以免發生食品與藥品交互作用。

兒童用藥注意事項

避免不必要磨粉包裝

正確閱讀藥袋標示及說明

勿將大人藥品給小孩使用

無效期藥品,沒用完應丟棄

避開喝奶時間給藥、以免嘔吐

乾粉藥品泡水後、效期縮短,

應放冷藏保存

資料來源/林淑文藥師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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