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弱勢爭取權益的往往是他們的親屬,親屬認為「弱勢是缺少權益,且沒有能力自己爭取;如果他們能,也是透過正常人協助才能達成。」但是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卻打破這項迷思,讓弱勢自己承擔爭取權益的行為,因為他們相信「自己做的到」。
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成立的宗旨是:「讓身障朋友藉由服務,過一般人的生活。」本身是身障者的理事長莊棋銘說:「我們的身體失能是事實,只是希望社會理解,我們的內心所渴望的跟一般人一樣,只是外觀看起來有明顯的差別。」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的理念源自美國,原旨強調跨障別的服務。
雖然他們正朝自行爭取權益的路邁進,然而協會運作即是個難題!莊棋銘說:「儘管身障者互相合作、調整配合時間,可以經營一個組織,但光是繁瑣的行政手續就占用三分之二服務會員的時間,目前還在找適當的方法改善。」除此之外,能克服的都克服了。
協會倡導的議題皆是從身障者切身感受延伸的,最能貼近真實的需求,須助行器輔助的副總幹事蔡抒帆說:「只要社會能提供讓我們自立的環境,例如真正有幫助的無障礙空間,那麼我們可以不用人『照顧』,可以擁有平等的社會參與權如工作和自由。」
蔡抒帆強調:「如果我們有輔具和個人助理協助,就能做很多事,像障礙者在協會工作,只要依據病況調整方式與時段,麻煩就能解決。」雖然剛開始家人反對他們外出自立,但她說:「我們的人生,由自己承擔;自立後的優缺,也由自己負責。」
協會成員因為下定了決心方齊聚,他們追逐自立的夢想,也找尋活著的意義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