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日前宣布新版空氣品質標準草案,預計年底前上路,針對懸浮微粒(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汙染物從嚴管理,排放標準最高加嚴百分之七十,全台約一萬三千多家燃煤工廠如發電廠、煉鋼廠、擁有工業鍋爐的排放大戶首當其衝。惟國人關注的細懸浮微粒(PM2.5)未能採用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的標準值,令人失望。
在環保署舉行的「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公聽會,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質疑,台灣一直爭取加入WHO並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會議,矛盾的是,台灣卻沒有採用WHO的空氣品質建議準則。
先前台灣未將PM2.5納入《空氣汙染防制法》加以列管,許多民眾不清楚何謂PM2.5。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結合環保團體發起多次反空汙遊行活動,不斷呼籲政府進行改革,立法院於二○一二年完成修法,環保署才開始列管PM2.5,並定期公布。未料過了這麼多年,好不容易等到機會修訂空品標準,環保署卻仍原地踏步。
目前國內PM2.5標準值為十五微克/立方公尺,比WHO建議的標準值十微克/立方公尺寬鬆許多。依環保署監測,去年各縣市PM2.5平均值,全台平均濃度最高為雲林縣、嘉義市、台南市,西半部幾乎都超標,而全台二十二縣市中,僅六縣市達標。如果未來PM2.5採用WHO建議標準值十微克/立方公尺,則全台僅花蓮、台東地區達標。
因應去年《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每四年應檢討空品標準。環保署公布最新版本,PM2.5標準值卻維持現狀,引發環團批評與不滿。
葉光芃指出,依WHO的建議,即使PM2.5年均值訂為十微克,仍無法保證健康安全,因此澳洲訂為八微克。台灣現行標準為十五微克,幾較其高近一倍,相對太寬鬆,對民眾健康有害,盼至少應與WHO建議的標準值一致。
在PM10方面,去年全台二十二縣市中,以嘉義、高雄、台南超標最嚴重。目前國內PM10標準值為六十五微克/立方公尺,環保署下調為五十微克/立方公尺,與WHO建議標準值二十微克/立方公尺相比,過於寬鬆。這項修正版比馬來西亞的空品標準寬鬆,也輸給新加坡和澳洲,顯示主管機關心態過於保守。
環團批評,包括臭氧、一氧化碳等汙染物的空品標準,自一九九二年訂定實施迄今,已逾二十七年未修正;亦即台灣沿用上個世紀落後的空品標準,未能與時俱進。
針對空氣品質標準,通常生產廠商希望標準愈寬鬆愈好,但環保署為全民健康把關,必須逐步加嚴,俾能與國際接軌,最高目標當然是零汙染。否則空品標準過於寬鬆,完全失去意義。
空氣品質標準如果太鬆,缺乏約束力,豈非自欺欺人。台灣一直爭取加入WHO,希望在國際醫療衛生方面貢獻一己之力;不過台灣的空品標準卻不採用WHO的標準,以捍衛國人健康,凸顯政策的落伍。環保署要為國人的空氣品質把關,如果連最基本的PM2.5空品標準都無法與國際標準接軌,著實令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