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子
有一個朋友向我提及自身家庭的不公平,照顧失能父母是女兒的責任,繼承財產卻是兄弟的權利。她哀怨地說:「照顧父母是應該的,但是兄弟對父母不聞不問卻繼承龐大房產,我們的付出,難道不值得一點點回饋嗎?」
這勾起了我童年的回憶。
在重男輕女的年代,我是家中第三個女兒,出生時皮膚黝黑,哭聲宏亮,父母一定寄予厚望,以為生到兒子了。直到兩年後,大弟來報到,才解除媽媽生兒子的壓力;後來又有了二弟,我這個姐姐,還真有「招弟」命耶!
媽媽教導我們三個姐姐要愛護弟弟,因為他們是繼承李家香火的人,所以逢年過節或是拜拜,有什麼好吃的一定是弟弟的專利。雖然覺得不公平,但「大讓小」是那個年代的金科玉律,我也不敢有什麼意見。
有一回跟媽媽上菜市場,街邊賣藥的阿伯給了我和弟弟一人一個氣球,漂亮的粉紅跟淺藍色隨著微風飄上飄下,好美!弟弟開心地用手拍打氣球,還試圖學商人捏出不同造型。突然「碰」一聲,氣球破了!弟弟放聲大哭,媽媽要我把氣球讓給弟弟,我氣憤媽媽的偏心,一掌就把氣球打破了。父母的偏心,真的會傷害孩子的心。
之後年紀漸長,漸漸懂得了父母「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壓力,以及「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傳統觀念。但其實大部分時間,他們還是很疼愛我們的,不分男女;也因此,當周遭的同學紛紛進工廠上班,自己還可以繼續升學,達成為人師表的夢想。我珍惜父母的愛,更感謝父母的賜予。
生命長河,總有委屈與眼淚伴隨,我選擇忘記不快,記憶美好。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很樂意將那個粉紅色的氣球讓給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