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女子14歲後 不嫁人要罰錢 文/鋤見 |2020.11.25 語音朗讀 132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我再不結婚就要被罰款了。 小女子今年十四。 都怪這孩子,十六了還單著。 圖/鋤見 文/鋤見明太祖朱元璋曾規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到了法定年齡不結婚的女子,那可是要罰款的。《宋書.周郎傳》中記載:「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意思是,女子過了15歲還不嫁人,家人也要跟著坐牢。更多冷知識根據宋朝法律,妻子狀告丈夫要被判處2~3年,李清照改嫁後就因為狀告改嫁的丈夫而被判入獄,後來被救了出來。本文摘自《漫畫科普冷知識王》碁峰資訊出版 全台各大網路書店與書局門市皆可購買 前一篇文章 【未來小學堂】 金頭腦 下一篇文章 電生磁所以磁也生電? 熱門新聞 01【閃文集】馬克‧吐溫眼中 的庫克船長2024.05.0702指尖毛衣 織出梵谷星夜2024.05.0803佛光山、中研院 首開宗教學術論壇2024.05.0704500 萬片馬賽克 拼貼童話城堡2024.05.0905【5-6月主題徵文母親節 禮物】還青春給母親2024.05.0706停火時間無共識 以哈談判破裂2024.05.1107【獻給動物朋友的詩】一隻貓勝過千本書2024.05.0908世界候鳥日2024.05.1009【讀者回響】別怕健檢紅字2024.05.0710【遊藝筆記】吟風一樣松(中)2024.05.0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物理變化與化學變化認識化學火災勿為返家候鳥留一盞燈世界候鳥日血壓計歷史你測過血壓嗎? 作者其他文章飛魚的願望浣熊進食前 會用水清洗食物心情不好 該吃甜還是辣?兔子會吃自己的便便【這樣的關係很可以】 柑橘家族錯綜複雜的關係屈原愛化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