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近年科技業洩密案件頻傳,《營業祕密法》修正草案上會期列為優先法案,修法亮點在新增偵查「祕密保持令」制度,避免在偵查中二度洩漏營業祕密,但未及即闖關成功,立法院今天將召開朝野協商,力拚本會期完備程序並三讀通過。
為加強保護企業營業機密,初審草案規定,修法新增偵查「祕密保持命令」制度,檢察官在偵查過程中可核發偵查保密令,讓告訴人或被告可向檢察官說明營業祕密,並避免二度洩密,而違反祕密保持令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了解,修正草案由立委鄭運鵬提案後,經濟部認為立委提案版本修法精神與其方向一致,因此行政院未提出對應修法版本,並以立委版本代表行政部門態度。修法在完成委員會審查後,便進入等待朝野協商階段。
據了解,本修法先前不及完成,在於法務部主張相關案件起訴後,本就可由法院核發祕密保持命令,認為在偵查中也應該由法官核發保密令,因此修法雖完成委員會初審,但仍須經協商才能送院會處理。
據透露,本修法已排入今天朝野協商,若能就偵查中核發祕密保持命令一項達成共識,將可進入院會處理階段,若獲得各黨團共識支持,可望在本會期結束前,經院會三讀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