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東屏(東南亞問題專家)
今年11月11日,西非國家甘比亞在位於荷蘭海牙的聯合國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指控緬甸政府,在處理國內羅興亞人問題時,違反了1948年聯合國的「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認為緬甸政府及軍方有意識地對羅興亞人犯下種族滅絕罪。
眾所周知,2017年8月間,緬甸若開邦發生武裝組織「若開羅興亞拯救軍」突襲30幾個警察哨所,造成10餘人傷亡,緬甸國防軍隨即反擊並開始進行「清剿」,僅只1個月的時間內,就造成多達76萬羅興亞人越界逃入孟加拉,至今仍然居住在難民營內,即使緬甸和孟加拉已於當年11月簽定遣返難民協議,但至今並沒有任何人接受遣返。難民所持的理由是,他們的世居之地已遭摧毀,緬甸政府又不承認他們具有法定地位,不給予公民身分,因此回緬甸之後,恐怕終其一生都將住在收容所裡。
另一方面,「若開羅興亞拯救軍」其實是個武裝甚差的游擊組織,因此很多分析家認為,緬甸國防軍大張旗鼓「清剿」一個多月,而且手段包括了焚村,根本就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目的就是要把他們認為是來自孟加拉的非法移民(羅興亞人)趕回去。在一定程度上,他們確實是成功了,所以所謂讓羅興亞人遣送回緬,根本就是虛應故事。
緬甸當然在這個事件上飽受國際社會抨擊,特別是其實質領袖國務資政翁山蘇姬更成了眾矢之的,主要的原因是她一向是民主的象徵,可是在羅興亞人的問題上卻一直保持緘默,甚至於多個國際獎項因此而遭收回,她都不為所動。
所以她決定率團前往海牙進行抗辯,確實讓所有人大跌眼鏡。根據緬甸國務資政辦公室在臉書上發表的聲明,「緬甸已經聘請了著名的國際律師來對甘比亞的提案提出異議。為捍衛緬甸的國家利益,國務資政(翁山蘇姬)將以所兼任外交部長的身分,率領一支團隊到荷蘭海牙國際法庭進行抗辯。」
甘比亞是一個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它聲稱是代表了由57個國家組成的「伊斯蘭合作組織」提出法律訴訟,由於國際法院是聯合國最高法律機構,這個提控也稱得上是個里程碑的法律事件。
國際法院現任的院長來自索馬利,同樣的,索馬利也是「伊斯蘭合作組織」成員國之一。因此至少從表面上看起來,控案對緬甸是較為不利。更何況,76萬人逃離緬甸,基本上是一個無法自我辯護的事實。因此,翁山蘇姬一反常態願意出庭抗辯,就更饒有興味了。
然而對緬甸內部情況有真正了解的人,恐怕都會認為翁山蘇姬此次在這個問題上大轉彎,其實是經過精密算計,因為她的最大考量,應該就是明年即將舉行的大選。
老實說,緬甸內部對羅興亞人問題的看法,跟國際社會有極大差距。在緬甸人的認知裡,羅興亞人是19世紀至20世紀初英國對緬甸殖民統治時期進入緬甸若開邦的孟加拉人後裔,或是後來非法越界的孟加拉人,他們信奉伊斯蘭教,操持孟加拉語。正因為如此,緬甸政府拒絕承認他們是境內的少數民族,更遑論給他們公民身分,他們在緬甸也無工作權、受教育權,無法享受任何國家提供的福利,甚至連自由遷徙的權利都沒有。而且,在1950年以前,並沒有「羅興亞人」這個名詞。所以緬甸政府把羅興亞人視為「外人」,有其歷史淵源,緬甸的一般老百姓也不同意把羅興亞人納入。
翁山蘇姬很清楚在緬甸居於多數的緬族佛教徒已經是她的堅強後盾,隨著大選即將於明年到來,她也需要爭取少數族裔(不同於羅興亞人,他們是緬甸正式承認的少數民族)的支持。在這種情況下,翁山蘇姬前往海牙國際法庭進行抗辯,其意並不在於勝訴,而是要在緬甸人民眼前塑造出敢於為國家名譽挺身而出的政治家形象。從這一個角度來說,翁山蘇姬其實已經立於不敗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