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論壇 教界與公部門對話

人間社記者蕭惠珠大樹報導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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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社記者蕭惠珠大樹報導】二○二二年《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全面上路後,宗教團體的土地和建物將受更嚴格的規範,讓不少關心宗教發展的團體與人士憂心忡忡。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第四屆人間佛教發展研討會,十二日在佛光山安排「國土計畫釋疑」論壇,邀請中國佛教會理事長淨耀法師、宗教聯盟主席朱武獻、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及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林秉勳,分別代表佛教、民間及公部門與談。

論壇由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祕書長覺培法師主持,他指出,宗教是淨化社會、安頓人心的重要力量,希望透過有效的互動對話、充分的資訊傳達,讓公部門理解宗教團體的疑慮,民間澄清對新法的誤解,俾使宗教團體得以繼續安心從事教化人心的社會責任,政府和民間雙贏。

淨耀法師代表佛教界表達對新法的疑慮,首先是缺少保障宗教用地的專法,其次,新法中大幅限縮宗教用地,只限於鄉村、原民聚落和原民鄉村,有把宗教趕入深山、歧視宗教的疑慮。

朱武獻感嘆,台灣寺院數量多,是因為社會有需求,具有重大社會功能。他向公部門提出三項訴求:新法不溯及既往、重新檢討並擴大可供宗教使用之土地分區分類,以及實施第五次寺廟補辦登記。

林秉勳表示,新法雖規範宗教用地,卻淡化管制色彩,其實更符合宗教事業的需求,除了既存寺院的權益不受影響,申請中的案件也會加快審核,只要非處於環境敏感地帶,都會給予彈性處理。正準備申請者,則可以透過縣市政府公告,了解所屬土地是否為合法宗教用地。

林清淇回應指出,基於保障人命安全和國土保育,宗教用地亟需適度規範,但絕對尊重並保障新法實施前已取得合法執照的寺院權益,也將全力協助已登記而尚未申請執照的寺院合法化。未登記的寺院,也建議可改為「宗教法人」或「財團法人」,申請合法運作。

「你們的訴求,我都聽到了。」林清淇應允,會把與會者的訴求反映給中央,做通盤的考量,在兼顧國土保育與民間宗教信仰的前提下,訂定既有宗教建築輔導合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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