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侍衛相關人員利用總統蔡英文出訪,走私上萬條洋菸的醜聞,目前尚在司法偵察階段,因該案涉及官箴及公股航空公司的合作犯紀,傷害國家形象至巨,國人無不盼望能夠查個水落石出,追究相關官員或主管之政治、行政和刑事責任。
媒體報導財政部最近似乎有小而化之的跡象。關務署最近對協助國安人員堆置走私洋菸的華膳倉儲,僅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將私菸行為解釋為「擅自移動貨物」,加計「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三萬元罰款,共處以十五萬元的行政罰鍰,相對於該案的嚴重程度,不但不符比例原則,好像給華航高高舉起,卻輕輕放下的味道。雖然最近民眾可能暫時淡忘了官員集體走私洋菸的貪汙事件,但若最後司法偵結結果和判決不符合社會期待,則財政部相關的處置若有不當或輕縱,必將受到各界矚目,最後恐難逃全民的聲討。因此,財政部最好先向社會大眾解釋,這只是處置措施的開始,對於違反財政部主管相關法令的處罰,財政部並不會有特殊政治考量,才能消除全民的疑慮。
依《海關緝私條例》,官員集體走私洋菸案,從目前已經呈現的證據可以確定,泛公股的華航涉及「私運貨物進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處貨價三倍以下之罰鍰」。華航在官員集體走私免稅洋菸事件中,扮演的無論是主動促成或被動配合的角色,還涉及違反《菸酒管理法》之規定,「輸入私菸、私酒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及「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菸、私酒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台幣五十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最高以新台幣六百萬元為限」。可見得,處罰之金額絕對不是目前只有十五萬元而已。
對總統府侍衛相關人員部分,在無其他運輸業者配合之下,以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處新台幣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財政部也可以至少處以超過五百萬元以上的罰鍰。
行政院院會今年六月才通過《關稅法》修正草案,擬將貨棧、貨櫃集散站業者,違反貨櫃及貨物存放、移動、通關或管理罰鍰上限,由最高三萬元罰鍰大幅提高為三百萬元,且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登記。可惜至今尚未送請立法院審議,即爆發官員集體走私洋菸的醜聞,未來即使通過,也無法對華航和華膳做比較嚴厲的處分,令人惋惜。
據媒體的相關報導,財政部官員表示,涉及《菸酒管理法》的輸入私菸行為,涉及到刑責必須等待法院審判結果,關務署目前只能依據《行政罰法》「刑事先行」原則,現階段對華航等相關單位處以行政罰鍰。未來如果法院審判結果,有課以刑責,關務署對於走私與協助走私的機構,最高仍可併課一千萬元罰鍰。希望關務署能夠盯緊司法偵察的進度,提供相關法律意見,並讓違法的官員和泛公股企業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