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昨日宣布,單身婚育租金補貼將自九月二日起受理申請,三大族群依據身分及地區,每月可補貼二千六百元至五千元不等,名額共二點四萬戶。內政部也表示,出租給租金補貼戶的「公益出租人」,可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優惠。
內政部表示,綜所稅方面,公益出租人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一萬元免稅;房屋稅、地價稅也都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內政部說,主要補貼對象有三大族群,分別為二十歲至四十歲單身青年、兩年內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為擴大照顧租屋族群,內政部表示,此方案將所得限制放寬到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以下,以租屋所在地為所得限制標準,並以二○一八年總所得為計算依據。
舉例來說,在台北市租屋的單身青年,二○一八年平均每月所得必須低於四萬一千四百五十元;若是在桃園市租屋的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二○一八年平均每人每月所得須低於三萬六千四百四十五元,夫妻二人加上一名未成年子女的計算方式,為夫妻總所得除以十二個月後,再除以三人,就可判斷是否低於三萬六千四百四十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