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洪長源
小時候,衣物質料不佳、禦寒功能差,而且因為普遍貧窮,衣服總是破了補、補了破,大的傳小的繼續穿。每到冬天,大家都是冷得直打哆嗦,有時連麻布袋也拿來披在身上禦寒。
記得那時住的是竹屋,冷風會從縫隙鑽進來,陳年的棉被又硬又舊,待在屋裡反而不如在日頭下溫暖。那時最期待的,就是看到陽光並能待在太陽底下,太陽光成了最佳的禦寒衣物,只要一小片陽光,就可以讓人感到無比幸福。
以前農業社會,冬天是「三餘」之一,大家喜歡聚集在稻草堆中晒太陽,縱然身上穿的是再爛再破再舊的衣服,只要有陽光,就可以感到溫暖。還有許多農產品如稻穀、花生等,必須借助陽光晒乾,才能久存、出售;如果採收季碰上下雨,一切心血全都白費,農民根本欲哭無淚。
所以,那個時候大家相當寶貴陽光,總是利用晴天趕快把該做的事情做完。例如,把家當拿出來晒太陽,預防發霉兼殺菌,天天都得洗的衣服,也只有陽光能幫忙晒乾。陽光是生活必需品,看到陽光就是看到希望。
然而,隨著科技進步,時代不一樣了。衣服的材質輕便又溫暖,有羽絨衣、發熱衣等等,即使下雨天也可以輕鬆烘乾;住的是水泥樓房,夏天開冷氣、冬天開暖氣,誰也不需要再到陽光下尋找溫暖了。陽光不再被珍惜,有時還嫌紫外線太強,會晒黑、晒傷皮膚,不管夏天還是冬天,外出時總要帶把陽傘隔離日光。
只是回過頭看,小時候追求幸福很簡單,陽光在哪裡,幸福就在哪裡!如今,縱然擁有萬貫家財,有些人還找不到幸福在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