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昨天公布大專校院學雜費基本調幅,依固定公式核算後為百分之二點一七,是五年來最高;且前一年未調整的學校,可加計前一年漲幅,但調幅上限為百分之二點五。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彰表示,有意調漲學費的學校,須提出明確支用計畫、完備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在六月十七日前報部審議,預定於七月中旬公告審議結果。
每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幅,是依照固定公式計算,考量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等三項數值進行核算。
朱俊彰指出,今年基本調幅較往年為高,主因是一○七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商品類、服務類等項目、核心物價指數,增為百分之一點三五;一○七年「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因廠商調薪、發放獎金及員工酬勞等,增為百分之二點四三。
去年(一○七學年度)共有十六所大學申請調漲學雜費,但最終只有中興大學、文藻外語大學二校獲得通過,但漲幅都低於原先申請,僅為百分之二。
由於今年是選舉年,再加上往年一有學校傳出調漲學費,即引發學生團體、工會反彈,各校在學費議題上動輒得咎。也曾有大學校長坦言,與其每年為了學雜費調幅吵得雞犬不寧,不如教育部放寬大學募款相關規定,改善學校財務狀況的效果恐更為顯著。對此,朱俊彰表示,目前民間捐款給國立大學,有多項稅賦優惠;若各校有不同意見,可提出具體作法,教育部將研擬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