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老建築該不該列為文化資產,審查過程牽涉各方角力、冗長複雜,有時因此錯過保存修復的黃金時期。文化部昨於全國文化機關主管會報中提出「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提供不具文資身分的私有老建築修復補助,補助最高可達五成。
文化部昨於在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召開二○一八年度全國文化機關主管會報,廣邀各地方政府文化局處首長、館長近五十人參加。文化部於會議中報告「國家文化記憶庫及數位加值應用計畫」、「藝文引擎驅動催生藝術發展生態系 」、「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 」等四大計畫。
文化部長鄭麗君指出,每個國家的文化政策,關乎交給下一代的遺產,帶動的不只是文化的翻轉,還有社會創新的想像力、城市的翻轉與經濟升級。
許多老屋等不到指定為文化資產,而私有老屋主人往往抗拒被指定為文化資產。文化部文化資源司為此爭取到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六億經費,推出「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讓不具文資身分的老屋也可申請修復補助。
對象鎖定一九七一年以前興建完成的建築,採隨到隨審、縮短申請時程。目前已有逾五十棟老屋提案或溝通中,七案獲核定,包括高雄市濱海一路老屋等。
文資司司長洪世芳指出,此一計畫補助方向為老戲院、名人故居、老旅店、老洋樓、老校舍、老工廠等,並針對文資列冊追蹤名單中的私有建築主動進場關心、輔導提案。鄭麗君表示,私有老建築補助簽約後會先給屋主一成經費,針對結構、消防做規畫,老屋修復時也同步進行修復技藝的傳承與推廣。
會議結束前,多位文化局長針對現狀提出改革建議。台南文化局長葉澤山指出,台灣擁有眾多宮廟,希望宮廟也能由地方政府指派一席「文化董事」。但文資局局長施國隆認為,公部門是否有權力派人進入民間宮廟,須由內政部決定。亦有局長提出,文資專責機構基層主管工作繁重卻職等過低、造成流動率高,施國隆承諾,會跟銓敘部溝通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