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樹(台北市╲前國會助理)
政府積極推動「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畫」,補助太陽能發電設備業者與架設太陽能板安裝範圍,但增加太陽能發電,也衍生新的環保問題。
環保署預估十三年後,首批廢棄太陽能板數量累計將多達三千公噸,政府與使用者、產銷者三方面,實有必要群策群力未雨綢繆,共同合作針對太陽能板在內的光電模組等發電設備,成立回收機制。
太陽能板使用壽命大約二十五年,發電效率降低後,太陽能板構成的光電模組,勢必面臨汰換,但國內目前沒有嚴謹法令規範如何處置廢棄的太陽能板與光電模組,也缺乏廢棄光電模組對環境危害,或最佳處理回收模式的研究。目前除了把鋁框拆下來,剩餘的材料壓毀燃燒或加以掩埋。
台灣可以引進歐盟與美國做法,由環保機關負責光電模組回收政策推動,並由第三方機構擔任回收平台,按太陽能光電模組實際生產量對應預繳之費用,統一向產銷廠商收費,以便將來處理終端太陽能模組廢料,並減少使用者往後無法負擔拆除及回收的費用,造成違法丟棄。
國內設置太陽能板與光電模組回收機制乃當務之急。立法規定負責太陽能光電模組回收的中央與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盡速制定回收機制與作業流程,方可使太陽光電設備產銷者與消費者得以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