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
醫療糾紛訴訟曠日廢時,一審的審理就須三年半,使醫病雙方都痛苦。衛福部為解決問題,推出《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要求全案進入司法訴訟前,須先走過一次調處程序,擬於各縣市成立醫療爭議委員會,並由第三方獨立專責機構提供醫學及法律的雙專業初步評析,最快三個月完成調處。草案預計年底前送行政院審查,明年送立法院審議。
衛福部曾提出《醫糾法》草案,但醫界不滿以醫糾賠償基金補償病患,最終胎死腹中。衛福部今年初再推「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與法務部合作,要求醫糾案進司法程序前,先經衛生局的醫學及法律專家雙調處,全案於九十天內完成,共十三個縣市參與試辦。a
衛福部醫事司科長林淑芬坦言,其實民眾只是想知道事實真相。重新推出新的《醫爭法》,強制一百床以上的醫院成立關懷小組,當醫糾案發生就介入溝通。
另外,衛福部會以基金會等方式,輔導成立第三方專責機構,聘醫學與法律專家「初步評析」以供調處。初步評析就是醫療鑑定,但衛福部醫審會所做的醫療鑑定僅接受來自司法檢察機關的委託,為不讓民眾搞混,改稱初步評析。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每次調處須以三個月為限,必要時可再延長三個月,但以延長一次為限,避免調處時間太長;調處時若醫療機構拒絕提供資料,草案也明訂罰責。
林淑芬說,如此等於民眾多一條管道,透過初步評析了解事件真相;若執意要告,司法單位仍會轉給衛生局調處,再轉送第三方專責機構進行初步評析。